浙江廿八都-浮蓋山索道項目勘察設計公告
廿八都-浮蓋山索道項目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廿八都-浮蓋山索道項目已由 江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以項目代碼為2511-330881-04-Y1-000293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業主為 江山市旅游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江山市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中正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江山市廿八都鎮。
2.2 投資估算(或概算):2000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16407萬元。
2.3 建設規模:規劃用地面積約63.76畝。建設單線循環脫掛抱索器八人吊廂索道一條,線路水平距離約3.8km,線路起終點高差約300m。項目總建筑面積約9300㎡,其中游客中心建筑面積約2500㎡,索道下站房建筑面積約2200㎡,建筑層數地上2層;中間站房建筑面積約2600㎡,索道上站房建筑面積約2000㎡,建筑層數地上2層;配套生態停車場約18畝。建設內容包含索道上、中、下站房、沿線支架基礎及設備安裝,游客服務中心、橋梁及配套設施等。
2.4 招標范圍:廿八都-浮蓋山索道項目的勘察、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具體包含:
(1)本次勘察部分工程量:鉆孔總數約70個,鉆孔深度 0~10m和10~20m,預計總進尺約1000m,勘察內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的地質調查、勘探及采取土試樣、原位測試、室內土工試驗、現場檢驗和檢測、勘探平臺整理,對場地工程地質條件進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評價,為設計與施工、邊坡處理與加固、不良地質現象的防治提供工程地質資料,編制滿足不同階段所需的成果報告文件等及附屬工程和相關后續服務;
(2)本次設計部分:索道上、中、下站房、沿線支架基礎及設備安裝,游客服務中心、橋梁及配套設施等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概算)、施工圖設計及后續服務等。
①方案設計包含但不限于索道線路深化、索道線路支架選址、交通安全防護方案、總平面圖、總鳥瞰圖、單體建筑平、立、剖及透視效果圖、景觀橋、風雨連廊效果圖、閣樓效果圖、室外景觀節點設計方案效果圖、雨污水管網及電力管線布設方案、投資估算、方案匯報文本等。
②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包含但不限于索道上、中、下站房及站房外附屬配套設施、索道線路支架基礎、游客中心、集散廣場、景觀橋、風雨連廊、游步道、旅游公廁、市政綜合管線、結構、給排水、強電、弱電、基坑支護、邊坡支護、智能化、暖通、裝修、室外景觀綠化、室外停車場、標識標牌、河道改造等涉及本項目的所有設計總包工作,并通過專家評審。
③提供紙質和不設保護的CAD電子圖紙。
④設計人應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索道選線選址深化和優化、索道選型咨詢、索道設備供應商選擇咨詢等技術咨詢服務;設計和施工過程中的補圖、修改、深化、整合、變更和優化等;根據工程實際需要,指派駐場設計代表;配合竣工圖編制,負責審核竣工圖并蓋章確認;施工及竣工驗收階段、質量保修期的設計服務等工作,并配合招標人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2.5 勘察設計服務期限:80日歷天。
勘察服務期限:
①勘察工作外業在鉆機進場后50日內完成;
②內業資料(圖件、報告)的編寫整理,在勘察外業結束后10日內完成。
設計服務期限:
①合同簽訂后15天內按招標人、有關專家和管理部門意見完成方案設計(含方案深化設計),進行方案會審申報;
②方案設計批準后30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含擴初、設計概算),并按招標人、有關專家和政府部門審核意見,完善初步設計,直到完成初步設計審查通過;
③初步設計批復或審查通過后,35天內按招標人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并上傳圖審。
2.6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否
2.7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否
□是,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 具備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同時具備下列(1)(2)或同時具備下列(1)(3)的資質要求:
(1)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行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且同時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市政工程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設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載人索道)專業設計甲級資質。
□3.2 自 / 年 / 月 /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 業績。
3.3 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①聯合體參加投標的,以設計資質的企業為聯合體牽頭人,并以牽頭人的名義報名、提交投標保證金及遞交投標文件。
②聯合體成員最多2家(設計資質單位1家、勘察資質單位1家),聯合體各方須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各方承擔的工作責任,且各投標人的資格須與本項目的資格要求相適應。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在本項目中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3.4浙江省以外設計單位須提供“浙江省勘察設計行業四庫一平臺信息系統備案信息截圖”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內的浙江省住建廳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設計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書》。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5 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
□3.6 / (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