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關于遴選樂東縣縣城5號截污口及周邊排水管網改造工程勘測及管線物探服務機構的公告
樂東黎族自治縣水務局
關于遴選樂東縣縣城5號截污口及周邊排水管網改造工程勘測及管線物探服務機構的公告
為做好樂東縣縣城5號截污口及周邊排水管網改造工程的前期勘測及管線物探工作,根據《樂東黎族自治縣水務局水務領域項目公開遴選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樂水務字〔2021〕5號),我局決定通過公開遴選的方式聘請該項目的勘測及管線物探服務機構。特發布此公告。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樂東縣縣城5號截污口及周邊排水管網改造工程。
2.項目內容:對樂祥路、感恩路、迎賓北路等部分合流管道進行分流改造,整改樂祥路、樂祥西路、迎賓北路、迎賓南路、感恩路、樂福路等路段混錯接232處,修復樂福路污水管。共封堵現狀管道221處,新建DN300及以下污水管3.72公里,新建DN400污水管0.38公里,新建DN300雨水連通管1.43公里,新建DN400~800雨水管0.78公里,新建DN1200及以上雨水管1.35公里,建設雨水排口6處,底泥疏浚2.1萬立方米,管道缺陷修復0.45公里。
3.建設地點:樂東縣抱由鎮。
4.資金來源:政府財政資金。
二、報名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國家“三證合
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申請核發的新版合法且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
2、有效的獨立法人資格,須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工程測量)乙級(含)以上資質;擬派項目負責人需具備注冊巖土工程師證書(需提供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