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陽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脫硫二單元漿液循環泵房附屬設施整改項目公告
山西陽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脫硫二單元漿液循環泵房附屬設施整改項目公告
(采購編號:JNA203-CG-251224056、SXZB-251253711JNG537/01)
采購項目所在地區:山西省/陽泉市/平定縣
一、采購條件
本山西陽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脫硫二單元漿液循環泵房附屬設施整改(采購項目編號:JNA203-CG-251224056、SXZB-251253711JNG537/01),已由山西陽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以總經理辦公會﹝2025﹞18次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采購人為山西陽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通過“晉能控股招標采購平臺”全流程電子采購方式進行詢比采購。
二、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 采購范圍:本采購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包)。
標段(包)內容:脫硫二單元漿液循環泵房附屬設施整改(詳見采購需求)。
2.2 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45天內(具體工期以采購人通知為準)
2.3 建設地點:山西省陽泉市平定縣冠山鎮南坳村
2.4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行業要求,滿足采購文件要求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3.1 供應商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3.2 資質要求: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同時具備[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起重機械安裝(含修理)橋式和門式起重機B級及以上或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起重機械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橋式和門式起重機B級及以上)];
3.3 項目經理要求: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在本采購項目計劃工期內不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響應文件遞交截至日期前6個月內任意一次本單位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若提供一級注冊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3.4 供應商業績要求:供應商近年具有兩項類似項目業績;
近年指:2020年12月1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