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標公告發布
02招標文件發布 03開評、評標 04中標公告 05中標通知書 濱海港綜合管廊工程(一標段)工程總承包及運營項目招標公告信息發布時間:2025-12-25 19:45:16來源:鹽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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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港綜合管廊工程(一標段)工程總承包及運營項目招標公告
一. 招標條件 本招標濱海港綜合管廊工程項目已由 濱?h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以 濱政服投資【2025】215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鹽城恒勝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濱海港綜合管廊工程總承包及運營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二.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鹽城市濱?h沿海工業園
2.1.2建設規模:本項目包括鹽城濱海沿海工業園到濱海港間各企業、園區配套的綜合管廊和供能工程,主要輸送物料有:自化工園區送往液體散裝碼頭甲醇、乙烯及其他化工品、自熱電廠至化工園區的蒸汽管道、園區各企業至污水處理廠的污水管、電纜橋架等。公共管廊新建管廊約26公里,其中,一標段為:新灘鹽場航運公司至新灘鹽場興華工區段,公共管廊總長約14.2公里;二標段為:新灘鹽場興華工區至罐區段,公共管廊總長約12公里,具體標段劃分詳見濱海港綜合管廊項目紅線圖。
2.1.3合同估算價:約220000萬元,其中,一標段約為110000萬元;二標段約為110000萬元。
2.1.4每標段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150日歷天。
其中設計工期:30 日歷天,施工工期 120 日歷天。
2.1.5質量要求:合格。
注:合同約定的規范標準、設計文件中的技術數據和技術條件是工程材料設備采購、施工質量及工程竣工驗收質量的依據,所有工程設計、采購和施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須達到國家合格標準;
(1)設計質量標準:所有工程設計按國家及省市現行規范文件和招標要求執行,確保通過施工圖審查(包括各專項審查),設計單位負責施工圖送審、對接、配合并按要求進行修改,確保審查通過。
(2)物資采購質量標準:所有物資均須按招標文件中發包人要求進行采購,須符合國家及有關部門現行相關規范標準,合格率達到100%。
(3)工程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同時須滿足招標人的相關要求。
(4)運營要求:合格,符合現行國家規范標準、規范文件和招標要求,運營時間:2年。
2.2招標范圍:
本項目招標范圍為濱海港綜合管廊工程總承包及運營項目,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前期報建、設計、施工、設備材料采購及安裝直至竣工驗收合格、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運營等全部工作,還包括承包人為發包人完成從進場開工至驗收資料報送城建檔案館、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包括涉及該項目除招標代理、監理、審計、工程質量檢測外的所有報批報建、報規、報監(質監、安監等)及專項和備案類評價(消防檢測、消防審驗等)等一切手續,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全面負責,完成EPC+O合同總承包內容中所有工作。即本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綜合驗收及相關服務等全過程的工程總承包及運營交鑰匙工程全部費用(包括招標文件約定以外一切風險費、不可預見費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具體以招標文件第六章《發包人要求》為準:
2.2.1設計招標內容及范圍包含但不限于:
勘察、規劃、方案設計; 方案設計優化、初步設計(含初步設計概算); 施工圖設計,具體內容如下:進行方案深化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后續深化設計、補充設計、變更設計、圖審報審及圖審費(專家評審、施工圖圖審、消防圖審等)、各類專項設計、電力工程設計(供電局指定接入點及以下部分由中標單位實施)、安全設計、綠化設計、運行中心裝修設計及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后續服務(包括:圖紙設計技術交底、施工現場設計服務、設計變更、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協助編制相關專項報告和分部分項驗收及竣工驗收等服務工作)等設計配合服務等與本項目有關的其他設計咨詢服務,招標人保留對設計范圍適當調整的權利。遵照設計合同的約定實行。具體詳見設計任務書。 注:①本項目為工程總承包工程,設計部分為本項目所有相關的設計內容,符合項目需求和設計任務書內包含的設計內容均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②招標人保留設計任務書和項目要求所列內容作調整的權利,中標人須無條件服從招標人的調整。
2.2.2施工招標內容及范圍: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設計范圍內建設范圍和內容的所有專業施工、材料設備采購;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省、市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等相關文件的合格標準。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等工程總承包的全部工作。同時招標人保留對上述所列內容作調整的權利,中標人須無條件服從且不補償由此帶來的費用調整。最終建設項目、規模和規劃設計指標按地方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執行。
2.2.3材料及設備采購內容及范圍: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和服務的采購,所有物資(設備、構配件、材料等)采購質量需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
2.2.4手續協助辦理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及施工階段相關手續的協助辦理:辦理或協助辦理工程前期手續、開工、施工過程及驗收交付所需的各項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設計報批報建、初步設計審批、施工圖審查、投資建設行政審批、環保、規劃國土、住建、城管(渣土處理、占道等)、環境影響評價、規劃選址及用地手續、涉路/涉河專項審批、管線遷改協調、施工占道及交通組織許可、基礎設施配套、施工許可配合辦理、施工用水用電報批、報監、渣土泥漿淤泥排放、專業報建報裝、排污排水接駁、施工監測、結構安全監測、防雷接地、抗震設防等;
(2)驗收、交付階段相關手續的辦理:面積實測預測、辦理環保驗收、消防驗收或備案、防雷驗收、附屬配套、規劃、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各專業驗收、系統聯調聯試、管線入廊專項驗收、廊體結構及防水驗收、規劃驗收、網絡通郵、外接水、外接電、外接氣手續、檔案整理移交城建檔案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