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區第五組團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工程(一期)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起步區第五組團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工程(一期)已由河北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以
《河北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關于開展起步區第五組團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工程(一期)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發(前期)〔2025〕6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中國雄安集團基礎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新區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招標人為
中國雄安集團基礎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中航技國際經貿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起步區第五組團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工程(一期)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項目新建7條城市支路,分別為ED502、ED512、ED514、ED515、ND507、ND509、ND511 路,道路總長約1.4km;新建 EA1路雨水、污水、電力排管等管線;新建北京交通大學連接中國地質大學 ED502 路上跨規劃水系橋梁1座;新建 ED514 路等地下通道。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橋梁工程、給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電力通信工程、綠化工程、熱力工程及其他附屬工程等。
項目總投資約7872萬元(不含土地征遷費),其中工程費6673萬元。
建設地點:雄安新區起步區。
2.2招標范圍
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專項報告編制服務:負責本項目的專項報告編制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等工作,完成評審并通過相應級別的部門審批,所有成果文件應符合國家及河北省相關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要求。
(2)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滿足本工程建設需要的初勘、詳勘、補勘、測量、測繪、地質勘察、工程物探、地下管線(含燃氣、熱力管線)探查和測量、工程室內試驗、編制地質勘測報告、提供交樁報告等。
(3)工程設計: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概算文件編制、編制管線綜合設計(含整合道路下各專業管線綜合設計)、形成BIM成果,項目范圍內的外部電源接入工程設計、初步設計階段與施工圖設計階段全過程風險評估及《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規定的其它所有工作,以及數字化模型(BIM)建設及應用(包括但不限于模型效果展示、各專業管線碰撞檢查),提供技術交底、承擔后續施工招標過程中的配合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后續招標所需技術要求編制、配合工程量清單編制等)、負責配合各階段專項報批報建等工作、參加試運行、竣工驗收,并負責項目施工期間的設計服務及配合招標人進行有關科研項目、配合獎項申報等工作。上述成果需滿足相關行業規范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咨詢機構審查以及行業主管部門評審。按行業主管部門及發包人要求提供設計方案及各專業對應的效果圖。
2.3服務期限
(1)收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 20日歷天內根據招標人的要求完成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工作,根據招標人的要求及項目進度情況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報告編制工作并符合政府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部門的審批要求。
(2)勘察服務期限:收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30日歷天內完成初步勘察報告,收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40日歷天內完成詳勘報告,施工配合期從項目開工到缺陷責任期滿且項目結算審計完成后為止(最終以實際工期為準)。
(3)設計服務期限:收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30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初步設計通過評審后3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配合期從項目開工到缺陷責任期滿且項目結算審計完成后為止(最終以實際工期為準)。
2.4標段劃分
: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5其他要求
項目內容需充分考慮數字化、智能化的要求,通過區塊鏈資金管理平臺進行本項目的全過程資金管理。
2.6 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156.338110萬元。
2.7投資類型:政府投資項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
同時滿足下列①、②條件:
①工程勘察資質要求: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或同時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②工程設計資質要求: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具有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最低要求:
同時滿足下列①、②條件:
①近五年(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獨立承擔過1項投資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工作業績;
②近五年(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獨立承擔過1個投資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設計工作業績。
注
:1、勘察工作須至少包括初步勘察和詳細勘察工作內容。
2、設計工作須至少包括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工作內容。
3、若同一業績合同中包括上述滿足要求的多個不同類型的勘察、設計工作內容,視為滿足該多個不同類型勘察、設計業績要求。
(3)
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為設計負責人;設計負責人不得與勘察負責人相互兼任。
(4)
勘察負責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級(含)以上工程師職稱,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注冊執業證書,且執業資格證書注冊單位與投標單位一致(須附擬派勘察負責人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人員執業注冊信息數據截圖)。
(5)
設計負責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級(含)以上工程師職稱。
(6)信譽要求:
①本項目對被雄安新區 / 機構評為嚴重失信企業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②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評價為履約不合格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③本項目對近2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項目招標人實施的項目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