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蒙東水務有限公司勞務外包服務采購項目(第1次重新采購)
內蒙古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有限責任公司受內蒙古蒙東水務有限公司委托,組織本項目采購活動,采購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內蒙古蒙東水務有限公司勞務外包服務采購項目(第1次重新采購)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一、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項目名稱:內蒙古蒙東水務有限公司勞務外包服務采購項目(第1次重新采購)
2、項目編號:QT304525125216
3、采購內容:勞務外包人員主要在輔助性崗位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輔助性崗位:工程調度;管線運行管理;相關機電設備維護維修。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文件第五章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
4、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
5、確定成交供應商數量:1名
6、質量要求:滿足采購文件及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7、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以簽訂合同為準)
8、項目實施地點:興安盟、通遼市境內
9、最高限價:設置最高限價,本項目供應商報價為管理費價格,最高限價為119元/人/月(不含稅),供應商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10、服務費用包括供應商為提供勞務服務所發生的勞務費、管理費、稅金等全部費用(如采購人對勞務人員保險、工裝、福利、體檢等有特殊要求的,可向供應商另行支付)。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或自然人。
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提供承諾函)。
3、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及社會保障金的良好記錄,提供以下
(1)和
(2)項要求的證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承諾書:
(1)提供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內(至少一個月)的良好繳納稅收的相關憑據(以稅務機關提供的納稅憑據或銀行入賬單為準);
(2)提供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內(至少一個月)繳納社會保險的憑證(以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為準)。
4、提供2022年1月1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一份勞務外包業績合同(提供合同掃描件予以證明)。
5、供應商須提供有效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6、企業信譽: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三、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1、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請于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內蒙古產權交易市場網站“http://www.nmcqjy.com/”進行會員注冊,在網上下載采購文件。請注意在獲取采購文件時間內下載采購文件,否則將無法參與本項目。
提示: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采購方式,加密上傳響應文件須使用CA。
(1)CA申領在供應商系統中即可完成(CA郵寄時間較長,請提前辦理,CA用于響應文件加密及解密)。
(2)已辦理CA的供應商請檢查CA證書是否過期,如過期請提前辦理續期手續(CA證書有效期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