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引江濟淮工程(蜀山區小廟段)安置區DG地塊智能化及三網系統采購與安裝答疑公告
“安徽省引江濟淮工程(蜀山區小廟段)安置區DG地塊智能化及三網系統采購與安裝”項目(項目編號:2025AFSAZ50879)答疑公告如下:
1、問:第三章評標辦法,商務、技術及報價文件詳細評審標準,2.2.2
(2)商務文件評分標準1、投標人獎項、榮譽(6分):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頒獎時間為準),投標人參建的建筑工程(該工程中的智能化部分由投標人承建)或承建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獲得市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的(如合肥市“琥珀杯”、外市獎項需等同于“琥珀杯”,安徽省“黃山杯”、安徽省外獎項須等同于“黃山杯”,“國家優質工程獎”、“魯班獎”)每個得2分,最多得6分。
2、項目負責人獎項、榮譽: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頒獎時間為準),擬任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參建的智能化工程,獲得市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內依法登記注冊的協會(學會)頒發的優質工程獎的(如合肥市“琥珀杯”、外市獎項需等同于“琥珀杯”,安徽省“黃山杯”、安徽省外獎項須等同于“黃山杯”,“國家優質工程獎”、“魯班獎”)每個得1分,最多得2分。請問
(1)2024年我公司承建的某智能化工程獲得“華東優質安裝工程”,該獎項由江西省安裝協會、上海市安裝行業協會、江蘇省安裝行業協會、安徽省安裝和機械設備協會、浙江省安裝行業協會、山東省安裝協會和福建省建筑業協會安裝分會,華東區六省一市共同頒發。其中安徽省安裝和機械設備協會是在原省安裝協會和省建筑機械設備管理協會的基礎上合并重組的新社團,協會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是行業性自律組織,接受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徽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主要由安裝和機械設備租賃等企業、科研、設計和教學單位自愿結成的全省性、行業性、非營利社會團體。請問是否予以認可?
(2)2025年我公司承建的某智能化工程獲得“安徽省文旅優質工程”,該獎項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產業促進會頒發,安徽省文化和旅游產業促進會(簡稱省文促會)是省文化和旅游廳主管,由全省文化傳媒、互聯網文化、出版發行、演藝娛樂、創意設計、文化裝備生產等各文化產業骨干企業和旅游景區、旅行社、賓館酒店等涉旅企業,及相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對文旅產業有研究有影響的管理人員和專家學者自愿組成的,全省唯一的綜合性、專業性社會組織,具有廣泛代表性、權威性和影響力。請問是否予以認可?
答:
(1)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不予認可;
(2)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不予認可。
2、問: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中“商務、技術及報價文件詳細評審標準”里,“投標人資信、認證”評分項規定“投標人具有信息通信建設企業服務能力證書(信息通信網絡系統集成企業服務能力)的,得2分”。
1、違反法定公平競爭原則,構成差別待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條規定,采購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信息通信建設企業服務能力證書(信息通信網絡系統集成企業服務能力)是中國通信企業協會頒發的行業自律性評價證書,并非法定行政許可資質,也不屬于通信工程投標必需的核心資質。將其作為加分項,實質是為未取得該證書但具備同等技術實力、持有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等法定資質的潛在投標人設置額外門檻,直接排斥了部分合格供應商,違背了招標投標“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
2、違背已取消行政許可資質的使用禁令:該證書的前身是工信部“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該資質已在2013年被取消行政審批,轉為行業自律性評價。按照招采領域合規要求,已取消的行政許可類資質相關評價證書,既不能作為投標資格門檻,也不得作為加分條件,否則將破壞市場公平,與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導向沖突。招標文件仍將其納入評分項,明顯不符合相關法規要求和行業監管導向。
3、評分項與項目核心需求無實質關聯性:本項目招標范圍以建筑智能化系統為主,核心履約能力依賴建筑智能化工程相關技術、業績及法定施工資質,而非信息通信網絡系統集成的行業自律評價。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評審因素的設定應當與投標人所提供貨物服務的質量、履約能力直接相關。現有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等法定文件,已能充分證明投標人的合規履約基礎,額外增設行業自律性證書作為加分項,缺乏合理的必要性關聯,屬于設置無關評審因素。建議修改:刪除“投標人具有信息通信建設企業服務能力證書(信息通信網絡系統集成企業服務能力)的,得2分”這一評分內容;或將該分值調整至與項目核心需求直接相關的法定資質、技術方案、履約業績等評分項中,確保評分規則更貼合項目實際需求,保障所有潛在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權。
答:本項設置的信息通信建設企業服務能力證書(信息通信網絡系統集成企業服務能力)非資格門檻,非已經取消的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證書,且此證書貼合本項目實際需求,同時經市場調查,有此證書企業較多,不具有限定性;本項目是貨物類項目,而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是承接通信類施工項目必要的資質,不符合本項目特點,綜上所述,本項不予修改,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3、問: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第64頁中“技術指標響應評審”提到“根據第五章貨物需求中《技術性能指標響應表》中所列出的技術參數進行響應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所需證明材料掃描件加以證明,每有一條滿足得1分,滿分8分。”《技術性能指標響應表》要求技術參數需附第三方檢測報告,并明確了報告必備標識。但相關參數并非國家強制第三方檢測項目,送檢屬于廠商自愿行為。實際情況中,多數品牌均能滿足這些功能及參數要求,僅因未送檢而缺少對應報告。此外,即便廠商送檢,不同廠商選擇的檢測機構、申報檢測項目及報告封面標識也難以完全統一,目前僅有個別品牌可滿足全部要求,存在明顯的唯一性傾向。綜上所述,建議將此評分條款修改為:“投標人需針對第五章貨物需求中《技術性能指標響應表》所列技術參數進行響應,承諾所投產品完全滿足相關參數要求,并承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5天內,提供所需證明材料掃描件。每承諾一條參數滿足得1分,滿分8分。”。
答: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中出具第三方檢測報告合規合法,也可以確保項目評估標準的統一性和客觀性,避免因為評估標準不一致而導致的不公平現象,有助于確保采購產品的質量;經市場調研,能夠提供并滿足《技術性能指標響應表》所列參數的證明材料的品牌廠家不少于3家,并不存在唯一性傾向;招標文件也未要求不同廠商選擇的檢測機構、申報檢測項目及報告封面標識完全統一,只要滿足或者優于招標文件要求且具有“CMA”標識的檢測報告皆予以認可,綜上所述,本項不予修改,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4、問: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第66頁中“投標人資信、認證”提到“3、投標人具有信息通信建設企業服務能力證書(信息通信網絡系統集成企業服務能力)的,得2分。”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認證(ISO20000)與信息通信網絡系統集成服務能力證書,均是衡量企業信息通信相關服務能力的權威憑證。前者聚焦IT服務交付流程標準化、穩定性保障,后者側重系統集成落地能力,而運維服務本身就是系統集成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二者在項目全生命周期中功能互補。兩類資質對應的企業能力,均能滿足本項目在系統搭建、運行維護等方面的核心需求,將其納入加分項符合項目實際。綜上所述,建議將此評分條款修改為:“3、投標人具有信息通信建設企業服務能力證書(信息通信網絡系統集成企業服務能力)或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得2分。”
答:信息通信建設企業服務能力證書(信息通信網絡系統集成企業服務能力)主要應用于信息通信建設領域,而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認證(ISO20000),主要應用于IT服務行業,核心聚焦于“服務管理流程”,而非具體的信息通信建設能力。本項證書設置主要是針對本項目三網和信號覆蓋相關信息通信建設,要求此類證書是需要投標人具有更好的通信工程建設能力和服務能力,符合本項目實情,綜上所述,本項不予修改,按原招標文件執行。著重于通過“IT
服務標準化”來管理IT問題,即將IT問題歸類,識別問題的內在聯系著重于通過“IT
服務標準化”來管理IT問題,即將IT問題歸類,識別問題的內在聯系
5、問:招標文件第2頁,3.投標人資格要求:3.1.3投標人業績要求如下:(截圖詳見附件)
招標文件第64頁,投標人業績要求如下:(截圖詳見附件)
招標文件第65頁,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如下:(截圖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