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2年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建項目監理服務隨機抽取招標公告
一、項目概況(一)項目名稱:2022年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建項目監理服務。
(二)項目地點:仁壽縣滿井鎮、謝安鄉、曹家鎮、慈航鎮、鐘祥鎮、彰加鏵爐片區、彰加樓影片區。
(三)建設規模及建設內容:
1.灌溉與排水工程:整治山坪塘42 座;新建100m3下沉式蓄水池13 口,新建200m3下沉式蓄水池 26 口,新建 500m3裝配式蓄水池 5 口;新建提灌站 5 座;DN110PE 管埋設2405 米,DN160PE 管埋設 6416 米,DN200PE 管埋設 1120 米,DN315PE 管埋設 3266 米,DN400PE 管埋設 280 米;新建 0.4m×0.4m 灌排渠 6631 米,新建0.5m×0.5m 灌排渠 7651 米,新建 0.6m×0.6m 灌排渠 7375 米,新建 0.8m×0.8m灌排渠 4316 米,新建 1.0m×1.0m 灌排渠 1215 米。
2.田間道路工程:整治 3 米寬素土路 205 米,整治 3 米寬 C30 砼路 1726 米,整治 2.5 米寬碎石道路 75 米,整治 3 米寬碎石道路 8041米。
3.其他工程:單體工程標識牌282 個。
(四)計劃工期:18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2年(施工期延長、新增工程及工程質量保修期的監理服務),后續服務至本工程質保期結束日止。
(五)資金來源:上級獎補資金和鏵銳公司自籌資金。
(六)項目業主:仁壽鏵銳農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代建代管單位:四川采悅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
(七)采購控制價:23.7萬元(39.5萬元下浮40%作為招標控制價)
(八)服務內容:
1.本工程項目的全過程監理。包括:施工全過程、新增工程、場平監理、施工期延長、工程質量保修期及缺陷責任期等的監理服務。
2.組織協調:成交供應商應組織和協調好各單位、部門之間的關系,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3.質量控制:成交供應商應按施工合同、技術規范、驗收標準等進行監理;審查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做好工序監測,對重要部位、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理,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工程,有權要求施工單位返工或采用其它補救措施,以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要求。
4.進度控制:要求施工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提出工程總進度計劃、年度施工進度計劃、月度施工進度計劃、審查并督促其實施;及時進行計劃進度與實際進度的動態控制,按月向采購人通報工程進度情況,出現偏差時督促施工單位進行調整;督促施工單位人員、設備、材料等及時進場,保證工程在合同規定工期內完成。
5.安全控制: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實施情況,保證工程安全有序進行。
6.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現場的監理記錄與報告,做好監理文檔管理工作,項目完成后將所有資料整理歸檔并移交給采購人。
(九)縣級初步驗收:
1.審核由項目施工單位提交的項目驗收資料按清單按要求整理完備后,依據批復的實施方案、招投標(采購)合同約定、調整變更方案和相關技術標準,采用現場勘查、影像采集等法,對項目建設任務完成情況(包括現場查驗工程設施的數量和質量、耕地質量、農機作業通行條件、工程試運行、工程效益、投資完成、上級獎補資金和鏵銳公司自籌資金使用等)和參建單位工作開展情況等進行查驗。
2.任務完成情況包括對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農田輸配電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科技推廣工程的數量測量與質量的判定。
3.參建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實施管理制度、施工組織、施工日志,工程量計量原始記錄,監理資料(監理計劃、監理日志、監理月報、監理報告、隱蔽工程簽證單等),物資發放,項目調整變更等。
(十)監理質量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相關規范,滿足設計要求。
(十一)審計結算。審核竣工結算及配合報審工作,還包括協助竣工圖審核、各階段方案比選、技術選型比選的投資分析、施工階段的設計變更等。
(十二)質量標準:本項目委托人參照采購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號)的要求及國家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方法和內容進行驗收。
(十三)結算辦法
1.監理費用的支付:在完成項目總產值的50%后,撥付合同監理費用的30%,在本工程完工并通過縣級驗收后,支付至合同監理費用的70%,在本工程通過市級驗收并經審計局完成整個工程審計
且出具審計結果后30日內,據實支付至合同監理費用的97%,剩余3%作為缺陷責任期,在兩年缺陷責任期滿后支付。
2.監理單位直接向業主開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稅發票并將相應付款資料提交至代建代管單位→代建代管單位核定并提交資金申請函(附相關依據)→項目業主核實確認后直接撥付至監理單位。
3.合同履行過程中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不允許調整。本項目結算時須提供與服務等額的真實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6%,小規模納稅人1%或3%),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的稅率調整,則價稅合計總額相應調整。
(十四)履約擔保的形式和時間
1.項目的履約保證金為合同總價的10%,供應商需在收到成交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以現金支付或保單保函(銀行保函、全資國有擔保保函、保險保單)的形式向四川采悅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提交,
在規定期限內未繳納履約保證金視為自動放棄中標資格,且不退還投標保證金。以現金繳納的,現金以供應商基本賬戶轉入四川采悅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賬戶(開戶銀行:四川仁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履約保證金賬號:5635 0120 0000 02169);以保單保函(銀行保函、保險保單)繳納的,需提供采購人認可的項目所在地見索即付保單保函;以全資國有擔保保函繳納的,需提供采購人認可的全資國有擔保公司出具的擔保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