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詢比標包文件
中國電信烏海分公司2025年濱河二期管道租賃服務采購項目
中國電信烏海分公司2025年濱河二期管道租賃服務采購項目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烏海分公司2025年濱河二期管道租賃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I11000007551018543001),采購人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烏海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現為發展濱河二期業務,需要租賃濱河二期管道9.05公里,故啟動本項目。
1.2 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本項目劃分一個標包,確定1個成交供應商。
采購內容:為烏海電信租賃濱河二期管道9051.9米,具體段落明細詳見報價表。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執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
1.3 采購預算:含稅12萬元。
1.4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1.5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為不含稅總價最高限價106194.69元,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應提供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3)供應商須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響應文件中須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文件復印件或提供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承諾函審核);
(4)供應商須提供1份2022年11月1日起至本項目詢比公告發布之日前(不含公告發布當日)簽訂的管道租賃類或管道銷售類的單項合同/框架協議。
注: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單項合同關鍵頁復印件,或框架協議關鍵頁及相應的訂單復印件。單項合同或框架協議關鍵頁至少包括首頁、合同金額、服務內容、簽字蓋章頁。框架協議金額以訂單合計金額為準,簽訂時間以訂單時間為準。
(5)供應商須提供本次租賃管道的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其他產權證明文件(響應文件中須提供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6)供應商不得存在詢比文件中規定的“供應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本次詢比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2.2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3年01月06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21年01月06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21年01月06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