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5年排水設施水毀修復工程(勘察設計)采購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5年排水設施水毀修復工程已由寧波市江北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北區發改基〔2025〕33 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由市級補助136萬元,其余由區財政資金統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寧波市江北區農業農村局,招標人為寧波市江北區水利水務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寧波句章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為非依法必招項目。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寧波市江北區。
2.2建設規模及內容概述:
項目主要對麗江西路鐵路下穿、康莊南路鐵路下穿、新馬路周邊、云飛路、江安路等現有排水管網及泵站設施進行修復提升。
主要實施內容為:新建天沁路雨水強排泵站,規模為4500m3/h;對康莊南路泵站強排能力進行擴容,規模提升為900m3/h;對大慶南路現狀強排泵站和雨水閘門井進行改造擴容,現狀強排泵站規模提升至4500m3/h;對槐樹地埋泵站進水管道卡脖子段進行改造;新馬路、新義路雨污水管道斷點打通、興北路雨水管聯通;對上述設施以外的老舊泵站進行維修更新,同步解決修復工程實施中發現的其他問題。
2.3招標范圍:施工圖設計和工程勘察(含測量)和施工期間配合服務等。
2.4勘察設計概算:估算投資約1308萬元,其中工程費用約1059萬元。
2.5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施工圖設計30日歷天,工程勘察滿足設計進度要求。施工配合至項目完工驗收且完成合同約定相關工作。
2.6質量標準: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有關規定進行勘察設計,并達到招標文件要求的勘察設計深度。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投標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并同時具備以下①、②資質,或由具備以下①、②資質單位組成的聯合體,并在人員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勘察設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