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市污水處理綜合提升工程(五期)五標段(管網零星項目)公告
江山市污水處理綜合提升工程(五期)五標段(管網零星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江山市污水處理綜合提升工程(五期)已經江山市發展和改革局以江發改投設〔2024〕117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市政府統籌解決,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江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標人為江山市市政工程管理處,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聯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江山市污水處理綜合提升工程(五期)五標段(管網零星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7800萬元,工程概算/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6850萬元,建設規模: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江濱東路(城中路-北環路)、江山港東側(城北大橋-迎賓大橋)。本次對現狀江濱東路(城中路-北環路)的雨污管網系統實施改造,改造提升現狀雨水管網總長度約1500米,改造提升現狀污水管網總長740余米,非開挖修復現狀污水管網1000余米,修復道路總面積約1.1萬平方米,并修復雨污管網提升改造施工中損壞的相關附屬設施;沿江山港東側(城北大橋-迎賓大橋)布置總長約2.9km污水干管及恢復游步道,新建倒虹管1座、沖洗設施1座、提升泵站2座及其他相關配套設施,并對本次沿線破壞的綠道鋪裝、邊溝、綠化、欄桿、路燈等基礎設施進行恢復。建設地點:江山市城區。
2.2 招標范圍:招標人指定城區范圍內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區等區域地下管網排查、非開挖修復、管道疏通、管道電視檢測、窨井修復等工程內容,具體描述詳見招標控制價及招標文件,其中,□建筑面積 / ㎡。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360.4804萬元。
2.3 施工工期:365日歷天。
2.4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否
2.5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 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 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 ?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 自 / 年 / 月 /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業績;
3.4 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5 / (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3.6 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須為中小企業,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7 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職稱:/),?同時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在建合同工程項目負責人更換的,更換后該人員不得以項目負責人身份參與本次投標。
□擬派項目負責人自/年/月/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業績;
□3.8 / (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 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人數不少于1人,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規定要求;
3.10 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場嚴重失信名單(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https://jzsc.mohurd.gov.cn/home)黑名單記錄、失信聯合懲戒記錄和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嚴重失信名單的信息為準);
3.11 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2年07月0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無行賄犯罪記錄(https://wenshu.court.gov.cn/);
3.12 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投標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https://zxgk.court.gov.cn/);
3.13 投標人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3.14 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有效期內)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臺(https://rlsbt.zj.gov.cn/col/col1229116948/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