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空調維保服務項目公告(第二次)
因第一次參與報名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現重新發布第二次采購公告。
采購公告
各供應商:
廣東省機場集團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方”)現就廣東省機場集團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空調維保服務項目,邀請有相應資格的供應商(以下簡稱“報價人”)進行網上競價。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廣東省機場集團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空調維保服務項目
2.項目內容:2025年初,國內、國際1號貨站內共有空調設備649臺,因國際1號貨站多聯機空調老化停用,以及國內1號貨站轉場的原因,預估本期項目維保空調設備401臺(包括國際1號貨站、國內集控場及原國內1號貨站遷移后的空調設備)。其中2025年底國內1號貨站轉場后,計劃拆除站內49臺待報廢舊空調、遷移30臺舊空調至國內2號貨站。本項目須報價人負責維修保養采購方的分體式空調、精密空調以及防爆空調等各類空調設備;負責清洗采購方的空調設備;負責采購方空調設備的遷移工作;負責采購方空調排水管的鋪設與維修;負責提供專業的空調設備管理建議和保養計劃,根據采購方要求建立空調設備維修保養臺賬,并對空調設備大修和人為故障出具分析報告;負責采購方相關設施設備管理系統的空調設備維修保養信息錄入工作。
3.項目限價:本項目含稅總預算為136300.00元,不含稅總預算為120619.47元。按成交單價,以實際發生的維修、保養、配件更換的服務費用進行結算,最終結算金額不得超過該預算額度。具體單價限價詳見用戶需求書附件1《收費標準清單》。
3.資金來源:企業自籌資金
4.服務范圍:廣東省機場集團物流有限公司(國際1號貨站、國內1號貨站集控場及原國內貨站遷移后的空調設備)
二、報價文件有效期
報價文件應在報價截止日起90天內有效,成交人的報價有效期延至合同驗收之日。
三、服務完成時間
本項目服務期限為12個月(起始日期以采購人通知為準)。
四、服務標準
詳見用戶需求書
五、*合格供應商資格條件(按采購文件要求進行承諾及響應):
1.報價人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或為依法允許經營的事業單位(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加蓋報價人公章)。
2.報價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報價截止日,承接過空調維保服務業務,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及對應合同的任意一張有效發票,并加蓋公章(關鍵頁包括合同名稱、簽訂合同各方的單位名稱、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合同簽章頁、簽訂日期)。合同簽訂時間須在前述時間范圍內,否則認定為無效業績。
3.報價人應對以下資格進行響應及提供承諾書:
3.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報價,否則全部取消資格。
3.3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4不得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www.gsxt.gov.cn)查詢為準,報價人需從“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截圖并加蓋公章或電子簽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圖或截圖信息不清晰將作不合格報價人處理)。(事業單位無需提供)
3.5不得被列為“嚴重失信名單”,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為準,供應商下載并提供信用信息報告,報告生成日期為采購方采購公告發布之日后,且必須文字清晰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3.6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本項事實應當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依法作出并已經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為認定依據)。
3.7報價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諾函):
3.7.1與采購方、采購方及其關聯公司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三年內發生各種訴訟和仲裁。
3.7.2 報價人、法定代表人及項目負責人被列入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對象名單且在限制期內。
3.7.3報價人、法定代表人及項目負責人存在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有關規定不得參與采購活動的情形。
3.7.4在最近三年內,報價人因腐敗或欺詐行為而被政府或本項目業主宣布取消投標資格。
3.8報價人應對采購方以下“供應商不誠信行為”的確定條件進行響應,提供承諾函:
3.8.1參與本項目的報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列入采購方不予合作對象名單:
3.8.1.1通過向采購方提供不正當利益謀取成交;
3.8.1.2借用他人名稱、資質進行掛靠,或者將自己的名稱、資質借給他人掛靠進行報價,或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