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縣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施工(第11標段)二次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SL0205G250829001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依安縣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施工(第11標段)二次”已由齊齊哈爾市農業農村局以《關于依安縣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擴大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齊農局函[2025]68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依安縣農業開發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國債資金、省級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國債資金94.97%、省級配套資金5.03%,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依安縣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施工(第11標段)二次。
2.2建設地點:依安縣新發鄉、新興鎮。
2.3建設規模:項目建設總規模25萬畝,11標段為改造提升部分,改造提升5.22萬畝。包括田塊整治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農田輸配電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其他工程。(具體施工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2.4計劃工期:334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6年1月31日,計劃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注:上述開、竣工日期僅作為編制投標文件的統一標準,實際開、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關條款規定執行)
2.5招標范圍:完成工程量清單及圖紙所列范圍內包含的全部工作內容。
2.6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地方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2.7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1個標段。本項目各標段不允許兼投。
2.8最高投標限價:第11標段: 6900000.56 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
第11標段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國家能源局核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承修類、承試類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
投標人第11標段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擬投入的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未承建其它在建項目;(已承建其他項目的注冊建造師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參與本項目投標,其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中標后如發現或被舉報查實該注冊建造師已承建其他項目的(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經理),招標人將取消其企業的中標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已進場施工標段沒收履約保證金)。
注:擬派項目負責人須為投標企業在職人員,并提供投標企業為其連續繳納近3個月(2025年9月-11月)的社會養老保險證明(建辦市函【2019】92號文件中規定的6類情形人員除外)。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