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設備院-煉鐵廠高爐噴煤區域電氣設備防爆升級改造防爆工藝設備、防爆電氣設備、防爆儀表設備、防爆燈具采購(二)
中冶設備院-梅鋼煉鐵廠高爐噴煤區域電氣設備防爆升級改造項目招標公告
由北京中冶設備研究設計總院有限公司承包的煉鐵廠高爐噴煤區域電氣設備防爆升級改造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防爆工藝設備、防爆電氣設備、防爆儀表設備、防爆燈具
(二)進行公開招標,現誠邀有意向的合格投標人參與投標競爭。
1.招標編號:201206-2025-GC07250177-R1-GZ001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煉鐵廠高爐噴煤區域電氣設備防爆升級改造-EPC
建設地址:梅山鋼鐵公司煉鐵廠高爐噴煤區域
建設工期: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12月26日
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2.2 招標范圍:
煉鐵廠2#高爐、4#5#高爐噴煤區域所有不滿足粉塵防爆要求的電機、電氣設備、儀表、部分機械設備等均更換為適用防爆區域的設備,電機重新選型設計,符合現場防爆等級,滿足原有工藝要求且保證設備安裝完整性;區域內控制箱、操作箱、檢修箱、配電箱等重新設計配套粉塵區域防爆專用;區域照明按防爆節能設計。改造設備設施滿足《高爐噴吹煙煤系統防爆安全規程》GB16543-2008、《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2014等相關規范要求。
設備廠家必須先行開展現場全面調研,核實確認現場實際尺寸、爆防等級及相關技術要求,嚴格按照現場實際工況優化并明確最終供貨清單;供貨范圍不得少于主要設備清單表格所列核心內容,且所有設備及配置需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規范標準,確保滿足安全管理部門驗收要求。若廠家未按要求完成現場調研即提交供貨清單,導致設備與現場不匹配、無法通過驗收或產生額外成本的,一切責任由廠家自行承擔。
設備技術要求詳見附件:03-技術協議-煉鐵廠高爐噴煤區域電氣設備防爆升級改造-防爆工藝設備、防爆電氣設備、防爆儀表設備、防爆燈具。
2.3 交貨期:2026年01月31日前。
2.4 交貨地點:上海梅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廠區內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佐證其滿足要求:
3.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3.1.2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產能力、供貨保障和專業技術能力。應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證明材料:
生產能力證明:如廠房所有權或租賃協議、主要生產設備清單等。
供貨保障措施:如倉儲設施情況、物流配送方案等。
售后服務方案:包括服務網點分布、人員配置、響應時間等具體承諾。
3.2投標人業績:為證明投標人具備履行本項目的相關經驗,投標人須提供自2020年01月0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1項與本項目類似的成功實施業績。
3.2.1 本項目所指“類似業績”,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合同業績:
(1)合同所述服務內容或產品類型與本項目采購內容在核心功能、技術復雜程度或應用領域上實質相似;或
(2)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00萬人民幣。
3.2.2 投標人須提供業績合同的關鍵頁復印件,至少應包括:合同雙方名稱、合同簽訂日期、項目/服務名稱、關鍵服務范圍或產品清單、合同金額、雙方簽字蓋章頁。
同時,須提供以下任意一項證明材料,用以佐證該合同已得到有效履行:
(1)與該合同對應的、能夠體現合同主要內容的發票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