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唐白河治理(唐河社旗縣段)工程(三期)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陽市唐白河治理(唐河社旗縣段)工程(三期)項目已由社旗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社發改〔2023〕29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財政資金及本級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社旗縣河湖事務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南陽中育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全流程電子輔助招投標、遠程異地評標及“評定分離”模式進行。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南陽市唐白河治理(唐河社旗縣段)工程(三期)項目
2.2項目編號:N4113271327000030
2.3資金來源:上級財政資金及本級配套資金
2.4建設地點:社旗縣境內
2.5建設規模及內容:疏浚河道長度1.657km,新建堤防工程3.195km,岸坡防護4.949km、岸坡整修4.84km(兩岸),鉛絲籠拋石護腳2.334km,設置排水涵洞7座。沿線補充安裝視頻監控設備4處,沿線布置警示牌35個,界樁600個。
2.6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7計劃工期:365日歷天
2.8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地方現行有關規范和要求,施工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2.9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施工:本項目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
3.2投標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3.3擬任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擬任技術負責人須具有水利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企業主要負責人、擬任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應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4擬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專職安全員不得有在建工程,投標時需出具無在建工程承諾書并附在投標文件中(若承擔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變更手續齊全以及其他符合規定情形的,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可視為無在建工程,開標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認可);
3.5投標人及相關執(從)業人員、委托代理人須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信用信息公開(以網上公示為準);相關執(從)業人員應是本單位員工(同時具有養老保險證明、勞動(務)合同、工資關系)。
3.6投標人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債務,沒有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企業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則以企業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應年份的經審計合格的財務審計報告);
3.7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拒絕參與本項目招標。投標人需提供規范的信用報告,信用報告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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