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泉山區塔東片區排水管網改造工程(一期)
泉山區塔東片區排水管網改造工程(一期)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泉山區塔東片區排水管網改造工程(工程項目名稱)已由徐泉政服投〔2025〕72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區級財政多渠道籌措,項目法人為徐州市新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人為徐州市新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潤泰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泉山區塔東片區排水管網改造工程(一期)(工程標段名稱)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江蘇徐州市泉山區泉山區塔東片區(北至奎山、南至奎南路、西至淮海戰役紀念館、東至奎河);
2.2 工程概算:工程項目總投資約9969.54萬元;
2.3 工程建設內容:對奎園小區(北起淮塔東路,南至奎淮路,西起解放南路,東至奎河西路,總面積為0.28k㎡)進行雨污分流改造,對奎淮路市政雨污水管道進行錯混接改造。本次建安工程費用約39082388.10元;
2.4 本項目招標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所含全部內容;
2.5 本項目劃分為壹個標段;
2.6 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240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聯合體雙方):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
(2)擬選派項目經理資質等級(聯合體牽頭人):本單位注冊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含)以上建造師資格且無在建工程(附承諾書,格式自擬)。
項目經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后(附在投標文件中),可以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a.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
b.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過120天(含);
c.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類似業績(聯合體牽頭人):投標人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來,完成過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的排水工程;以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含網址的中標結果公告網頁截圖(縣級及以上政府交易平臺發布)及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驗收鑒定書或竣工驗收證明原件掃描件,四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工程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如果以上文件未能反應相應工程內容,需提供業主證明材料及清單(證明材料每面需有業主蓋章)原件掃描件。
(4)投標人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及安全員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聯合體雙方)。
(5)被各級政府信用管理部門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查詢結果為準)(聯合體雙方)。
(6)按招標公告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聯合體牽頭人)。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在資質類別及等級許可范圍內承擔此項目。
3.3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