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新源縣2025年自來水廠提升改造建設項目二標段(EPC)
伊犁州新源縣2025年自來水廠提升改造建設項目二標段(EPC)
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伊犁州新源縣2025年自來水廠提升改造建設項目 已由 新源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新發改綜字[2025]255號 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 新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 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伊犁州新源縣2025年自來水廠提升改造建設項目二標段(EPC) 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滿足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新源縣
2.1.2建設規模:改造DN600的凈水工藝管道約1000m,砼砌塊閥門井約20座;改造沉淀池、濾池DN600排泥水管道約800m,鋼筋混凝土排水檢查井約40座;改造加藥間DN50管道約400m;改造5萬m3/d水廠構筑物外排水DN100管網約100m,管網地貌恢復約2900平方米;配套附屬設施等建設內容。
2.1.3 總投資額:1500萬元
2.1.4總承包計劃工期: 308 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2.1.5 標段劃分:本公告共劃分為1個標段
2.1.6其他:/
2.2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建設范圍內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并按發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過程設計控制及設計跟蹤、工程設計變更、施工現場配合服務、專業設計配合服務以及配合審核竣工圖及質量缺陷處理等后續設計服務、采購、施工、工程交付和質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內容。同時,投標人要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并承擔工程質量終身責任。
3. 申請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3.2、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具備【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備【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具備[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市政公用工程三級](含)以上資質
(3)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施工企業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5)自治區外建筑企業應按照《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號)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報送手續。
3.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與報名時項目經理一致(施工負責人與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為同一人),同時本工程項目經理如為疆外企業必須在進疆報送名冊中備案,企業及人員必須在新疆建設云上報送通過,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企業類似業績要求:
(1)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采用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提供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已完成2 項質量合格的類似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項目或類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項目,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表”及相關網站截圖(網站截圖須提供查詢網址并附網站查詢完整截圖)作為證明材料;以上證明材料必須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且缺一不可,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2)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中設計單位(采用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提供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以合同協議書簽訂日期為準)已完成2項類似工程總承包項目或類似工程設計項目,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作為證明材料,以上證明材料必須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且缺一不可,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類似業績要求: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已完成至少1項質量合格的類似項目市政施工總承包或者市政工程總承包業績(具體指標為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內建設內容包含給水),須附中標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意見表、以及相關網站截圖,網站截圖須提供查詢網址,并附網站查詢完整截圖,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