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和縣城區黑臭水體治理項目招標公告
平和縣城區黑臭水體治理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平和縣城區黑臭水體治理項目已由平和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平發改審〔2025〕128號文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平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源業主多渠道籌措,招標人為平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互華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漳州市平和縣城區;
2.2 工程建設規模:對高南片區排洪渠進行整治,新增DN200-DN300污水管約320米,概算總投資:96.61萬元,預算審核價¥674376元(含暫列金32000元),發包價¥610138.13元(含暫列金32000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市政公用工程;
(2)招標類型:施工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本招標項目施工圖紙所含全部工程內容的施工,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設計施工圖紙、有關設計變更通知、工程造價資 料 所列 指 的 范圍、招標文件以及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補充說明等所含內容為準;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本項目預算審核價為674376元,對高南片區排洪渠進行整治,新增DN200-DN300污水管約320米,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規定,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三級資質企業可承接直徑1米以下供水管道;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本項目預算審核價為674376元,根據《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城市排水-排水管道工程-管徑<0.8米,單項工程合同額<1000萬元屬于小型工程,二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可擔任中小型規模的項目負責人;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即預算審核價¥674376元(含暫列金32000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9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 規 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2.7 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相關驗收規范的合格及以上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貳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為牽頭人,且各方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承包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承包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