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萬噸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樹脂項目氣力輸送系統采購及安裝澄清答疑2
20萬噸/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樹脂項目氣力輸送系統采購及安裝澄清答疑2
各潛在投標人:
20萬噸/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樹脂項目氣力輸送系統采購及安裝(項目編號:GN2025-10-9535)作如下澄清答疑:
1.招標文件第三章:6.6、所有電動設備需要在現場設置就地操作柱,此操作柱是由招標方提供還是投標方提供?
答:招標方提供。
2.招標文件第三章:8.3、所有儀表電纜、動力電纜、橋架、穿線管材料、配電柜采購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負責安裝。因施工為投標方工作量,請明確儀表電纜分界,是主電纜-接線箱-分支電纜,還是所有儀表電纜直拉現場,兩種形式影響到施工工作量,如從主電路-接線箱-分支電纜形式,那么接線箱由哪方提供?同時請提供包含或可測量DCS至裝置距離的相關布置圖。
答:儀表電纜采用主電纜-接線箱-分支電纜的形式,接線箱由賣方(乙方)提供,雙方責任界區以接線箱為界。DCS至裝置距離的相關布置圖見氣力輸送總圖(機柜間與醇解大樓間距)
3.DCS機柜間至現場的電纜主橋架與MCC配電室至現場的電纜主橋架因還涉及到其他裝置,所以建議由招標方自行負責,投標方負責分支橋架的安裝,如投標方只負責分支橋架的安裝,請提供分支橋架與主橋架的對節點。如主橋架也由投標方負責,請提供DCS機柜間至裝置電纜主橋架與MCC配電室至裝置電纜主橋架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