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市實驗學校新建教輔樓工程連云港市實驗學校新建教輔樓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連云港市實驗學校新建教輔樓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標段編號:E3207011837000174001001JS320706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連云港市實驗學校新建教輔樓工程(項目名稱)已由連云港市海州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以海政務辦投(2025)56號批準建設,本項目實行集中建設,項目集中建設實施單位為江蘇瀛洲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人),項目使用單位為連云港市實驗學校,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連云港市實驗學校新建教輔樓工程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海州區青峰路北、杏壇路東連云港市實驗學校內。
2.1.2、建設規模:包括新建1棟5層框架結構教輔樓,占地面積1776.78平方米,建筑面積7285.00平方米,建筑高度20.35米,設30間多功能室。含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等。
2.1.3、最高投標限價:24987074.19元。
2.1.4、工期要求:184日歷天。
2.1.5、質量要求:國家現行竣工驗收標準,等級為合格。
2.2、招標范圍:連云港市實驗學校新建教輔樓工程施工總承包,包含土建結構工程、樁基工程、裝飾裝修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通風空調工程、智能化工程、配電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配套附屬工程(含雨污水、給水等)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 營業執照 。
3.2、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在有效期內),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注:關于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執行省住建廳【2023】11號公告,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電子證照啟用全國一體化政務平臺標準,舊版電子證照同時廢止,請本次參與投標的企業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有效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在有效期內),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在有效期內),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注: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4.1、□投標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2022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在1900萬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積在58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項目。
注:
(1)類似工程業績時間認定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同時將中標通知書(招標項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原件掃描上傳于投標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驗收證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合同金額以原始簽約合同價(合同書中注明的金額,不包括補充合同金額和工程變更金額等)為準。
(2)提供的類似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工程的投標人名稱、項目負責人姓名、工程規模、合同價款、工程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否則不予認可。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不能明示,則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上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并將原件掃描上傳至投標文件中,否則不予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