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州城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生產藥劑(陰離子型聚丙烯酰胺)采購招標公告(二次)
(招標編號:0675-250JOC001020A)
一、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南京金州城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生產藥劑(陰離子型聚丙烯酰胺)采購(項目名稱),招標人為南京金州城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F對陰離子型聚丙烯酰胺(材料名稱)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采購清單
2.1.1 貨物名稱:污泥混凝反應用陰離子型聚丙烯酰胺。
2.1.2 規格:指標應符合GB/T 17514-2017《水處理劑 陰離子和非離子型聚丙烯酰胺》及第五章《技術規格標準和要求》的規定。
2.1.3 招標數量:85噸(暫定)。注:本次招標數量為暫定量,具體數量以實際供貨量為準。
2.2 供貨時間和批次:
(1)供貨期:自合同簽訂后一年或中標金額履約完成,以先到者為準;
(2)供貨批次:按買方采購通知的要求在24小時內、應急項目或特殊情況下4小時內運到甲方指定的供貨現場并完成下車、搬運入庫、現場清理等工作。
2.3 交貨地點:南京金州城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生產現場。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投標人應滿足下列對應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依法設立的分公司,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如投標人為分公司的,還應提供總公司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原件);
2.投標人營業執照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匯率以開標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為準);
3.投標人可以是聚丙烯酰胺的生產商或者生產商授權的代理商(或經銷商);代理商(或經銷商)作為投標人的,須具備生產商對參加本項目投標的唯一授權書(提供授權書原件),生產商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或者經銷商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投標均予以否決;生產商作為投標人的,不得再將自己的產品授權代理商(或經銷商)參加本次投標,否則投標均予以否決;生產商作為投標人的,此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為本企業生產,不得外購他人產品(無論投標人是代理商(或經銷商)還是生產商均需提供生產商的環評報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