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賀蘭山-牛首山風口)南部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海原縣2025年項目(二期)一標段(人工種草)、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賀蘭山一牛首山風口)南部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海原縣2025年項目(二期)二標段(人工種草)、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賀蘭山一牛首山風口)南部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海原縣2025年項目(二期)三標段(人工造灌木林)招標公告
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賀蘭山-牛首山風口)南部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海原縣2025年項目(二期)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賀蘭山-牛首山風口)南部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海原縣2025年項目(二期)已由海原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海發改發【2025】286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海原縣林業和草原局,項目資金來源為: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自治區財政配套資金,縣財政配套資金,招標人為海原縣林業和草原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招標編號:寧潤工招[2025]-086號
2.2 建設地點:海原縣樹臺鄉二百戶村,樹臺村,西安鎮園河村、鹽池村,史店鄉米灣村,曹洼鄉脫烈村,甘城鄉甘城村等5個鄉鎮7個行政村。
2.3 建設規模:項目建設規模1.1萬畝,包括人工種草、人工造灌木林。
1.人工種草。實施人工種草0.8萬畝,種子選用扁穗冰草、披堿草、沙打旺、達烏里胡枝子,采用小型魚鱗坑點播及施肥、日常管護綜合措施。
2.人工造灌木林。實施人工造灌木林0.3萬畝,種子選用檸條、達烏里胡枝子,采用魚鱗坑點播及日常管護綜合措施。
2.4 工期和養護期:工期:334日歷天,養護期:731日歷天(完工后轉入養護期,即2027年01月0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實際開、竣工時間、養護期以合同簽訂為準)。
2.5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三個標段。
2.6招標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