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水質中心水質應急監測車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水質中心水質應急監測車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水質中心水質應急監測車采購項目招標人為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水質中心水質應急監測車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廣州市
2.2交貨地點: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水質檢測中心
2.3招標范圍:本項目擬選取1家中標人,向其采購水質應急監測車一部,具體內容詳見《用戶需求書》。
2.4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5交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0個工作日內到貨,具體交貨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6最高投標限價:3,454,256.29元,含稅,投標人應依法提供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2.7投標說明:
2.7.1若通過初步評審(含形式評審、資格評審、響應性評審)的投標人不足3名時,本項目招標失敗。
2.7.2資格審查方式: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2.7.3其他:投標人須保證其提供的投標資料的真實性,招標人有權在招標的任何階段進行調查和核實,一旦發現虛假,招標人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2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天的前一個自然日,已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業績。類似項目是指監測車的供貨業績,且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230萬元,監測車檢測方向應包含固體或氣體或液體之一。
注:①供貨業績需同時提供采購合同、對應驗收報告或驗收證明。業績時間以驗收報告或驗收證明時間為準,金額以合同金額為準。
②合同復印件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蓋章、簽訂日期,加蓋單位公章;
③需提供發票掃描件,對應的發票掃描件須圖像清晰,并附“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驗截圖,同一合同對應多張發票的,僅需提供其中任意一張及其查驗結果,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蓋投標人公章。
3.3投標人應提供投標承諾書(格式見《投標承諾書》),承諾中標后按《技術需求書》采購清單的技術參數、數量要求進行供貨,所提供的設備均為符合采購文件(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制造商全新產品,且能適配使用,絕不向招標人提供二手產品、拆機件、翻新件。
3.4投標人不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條所列情形并提供承諾函:
1.4.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單位負責人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7)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9)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質量問題;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4)被“信用廣州”網站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具體名單以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信用廣州”公布的“失信黑名單”為準);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6)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7)被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1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 其他條款:投標人未因不履約行為被本項目招標人書面拒絕投標(被招標人書面拒絕投標的企業名單詳見電子招標文件的,投標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發布的電子招標文件來制作電子投標文件。
5.3投標人需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完整上傳電子投標文件,逾期送達或錯誤投遞方式送達的投標文件陽光平臺一概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