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市東湖風景區市政設施維修管理處東湖風景區泵站及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服務項目-7座競爭性磋商公告
武漢市東湖風景區市政設施維修管理處東湖風景區泵站及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服務項目-7座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布日期:2026-01-04 09:46|發布單位:湖北宏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6-01-15|項目監管地:武漢東湖風景區|閱讀次數:21
【項目概況】
東湖風景區泵站及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服務項目-7座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網上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5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BHZ-ZC-2025-047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118-2025-00499
3、項目名稱:東湖風景區泵站及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服務項目-7座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90.290000(萬元)
6、最高限價:90.290000(萬元)
7、采購需求:
東湖風景區7座泵站及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服務,具體詳見采購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1年。服務期滿后采購人對成交供應商進行綜合考評,依據綜合考評情況可續簽服務合同,合同一年一簽,續簽最長不超過兩年。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