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晉城晉普山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煤炭資源開發利用和礦山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項目公告
山西省晉城晉普山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煤炭資源開發利用和礦山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項目公告
(采購編號:JNC336-CGN-251234179、SXMTZB2503F-1602(N))
采購項目所在地區:山西省/晉城市/澤州縣
一、采購條件
本采購項目山西省晉城晉普山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煤炭資源開發利用和礦山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采購項目編號:JNC336-CGN-251234179、SXMTZB2503F-1602(N)),已由太原煤氣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文件太煤化企管字【2025】73號批準,項目資金來自成本資金,采購人為山西省晉城晉普山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通過“晉能控股招標采購平臺”全流程電子采購方式進行詢比采購。
二、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 項目概況:晉普山煤業公司位于晉城市西南約10km,行政區隸屬晉城市澤州縣南村鎮和大箕鎮管轄。其地理坐標為:東經112°43′12″~112°46′51″,北緯35°24′29″~35°28′17″(1954年北京坐標系6°帶)
。2024年晉普山煤業公司辦理采礦權延續過程中,向澤州縣自然資源局申請各類保護區重疊情況核查,根據核查結果,晉普山煤業公司井田范圍與城鎮開發邊界部分重疊,扣除重疊范圍后,山西省自然資源廳于2024年11月16日重新調整了井田范圍,并換發了新的采礦許可證,井田面積由27.3913km2調整為25.3868km2。依據《山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礦山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制及審查工作的通知》(晉自然資發〔2021〕1號),《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編制規范》(DZ/T0223-2011),《國土資源部關于做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報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土資規〔2016〕2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土地復墾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井田面積發生變化后,需重新編制煤炭資源開發利用和礦山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目的:通過對30106綜采工作面進行瓦斯抽采達標評判工作,使該綜采工作面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煤礦瓦斯抽采達標暫行規定》的相關管理要求。現需一支經驗豐富、專業配套齊全,技術領先的團隊進行該項目技術服務。
2.2 采購范圍:本采購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包)。本次采購為其中的:
001 山西省晉城晉普山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煤炭資源開發利用和礦山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
標段(包)內容:本項目服務范圍為編制煤炭資源開發利用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促進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為采礦權人實施礦區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工作提供科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