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本島排水管涵修復工程(二期)(設計“評定分離”)公告
第一章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本島排水管涵修復工程(二期) (設計“評定分離”) 已由 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下達2025年第四十一批市級基建項目前期工作計劃的通知,廈發改投資【2025】592號 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 廈門市水務中心 ,建設資金來源為 財政投融資項目 ,招標人為 廈門海滄土地開發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國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該項目的 設計 采用“評定分離”辦法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 思明區、湖里區. 。
2.1.2.工程建設規模: 廈門市本島35條市管排水管涵清淤,總長約62.23公里,預計積淤量約37527.44立方米,管徑范圍d600~d2000,箱涵斷面尺寸1000 x1200~3-5000 x3200,78條市管排水管涵檢測,總長約187.2公里,環島路沿海8處排口礁盤修復,北11#溝(蓮北小區段)缺陷修復,鐘宅路箱涵拼接縫修復,嘉麗廣場地塊箱涵遷改,截污泵站設施更新改造,圍里排澇泵站前池改造。 。
2.1.3.投資總額:人民幣 6226.58 萬元。其中,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 4412.3 萬元。
2.1.4.最高投標報價限價:設計費最高投標報價限價為 159.84 萬 元,發包內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標報價限價為 / 元。
2.2.招標范圍與內容
2.2.1.工程類別: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
2.2.2.招標類型: 實施性方案設計招標 。
2.2.3.招標范圍: 初步設計(含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文件的編制和修正工作、設計文件匯總,編制技術規范并配合業主進行前期手續辦理、施工招標,及后續施工全過程服務 。
2.2.4.內容:
(1)設計內容: 滿足本工程的排水工程、排洪箱涵修復工程及配套管網的設計及概算文件、設計文件匯總,編制技術規范;后續設計服務:施工期間的指導和配合服務、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并提交相關資料及與相關部門的設計編制、協調、匯報 ;其中施工圖設計包括 排水工程、排洪箱涵修復工程 專業工程。
(2)工程勘察內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