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年度街區綜合治理保安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2026年度街區綜合治理保安服務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北京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6-01-16 14:0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11010226210200022863-XM001
項目名稱:2026年度街區綜合治理保安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98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1)、維護地區秩序穩定;
(2)、做好商業街區的秩序維護、商戶宣傳、安全防范、設施巡視、交通疏導、環境保潔及疫情防控等相關工作;
(3)、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匯報工作的情況。
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后12個月。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 中小企業政策
□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
■本項目專門面向 ■中小 □小微企業 采購。即: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業制造、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業承接。
□本項目預留部分采購項目預算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于預留份額,提供的貨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服務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預留份額通過以下措施進行:/。
2.2 其它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資格要求(如有):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本項目是否屬于政府購買服務:
■否
□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且由財政撥款保障的群團組織,不得作為承接主體;
3.2其他特定資格要求:
(1)具有公安部門核發有效的《保安服務許可證》
(2)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處罰決定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競爭性磋商
三、獲取采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