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河流域防洪能力改善研究的采購公告
關于深圳河流域防洪能力改善研究-A的邀請公告
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政府采購業務分公司受深圳市深圳河灣流域管理中心委托,就“深圳河流域防洪能力改善研究” 項目實施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SZZXCG-2026-00002
項目名稱:深圳河流域防洪能力改善研究
預算金額:18940000(元)
最高限價:無
采購方式:單一來源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由于本研究涉及深港兩地不同法規和技術標準,獲聘請的顧問公司必須擁有兩地工程顧問經驗,故參加本次應答(必須聯合應答,聯合單位為 2 家或以上,須包含至少一家在中國內地注冊的公司和一家在香港注冊的公司)的聯合體須同時符合中國內地和香港雙方有關資質或專業資格的要求:
1.中國內地供應商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資料掃描件;如果參與應答的供應商為分公司則須提供分公司營業執照、其所屬集團(或總公司)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出具的授權函或承諾書,但只接受直接授權,不接受逐級授權,并同時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不接受同一集團(或總公司)授權兩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時參與本項目應答,也不接受集團(或總公司)與分公司同時參與本項目應答,如出現上述情形,該兩家或以上供應商的應答文件均按無效應答處理)。
2.香港應答的顧問公司咨詢機構須具備香港特區政府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顧問公司名單”內“排水及污水”類別的“第三組”的資格(由供應商提供證明或承諾文件,以本項目截止應答之日香港特區政府土木工程拓展署官方網站“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手冊及通告”核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