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軌道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對長沙市軌道交通4號線北延工程環境保護監測項目(第三次)進行競價采購,歡迎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在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在線采購平臺(網址:
https://opp.hncsmtr.com:9001/index.aspx,以下簡稱“采購平臺”)參與本項目競價。供應商參與本項目報價即視為完全響應本競價采購公告(含公告正文以及采購清單、技術標準和要求、合同條款及格式、澄清或修改(如有)等所有附件)的全部內容。
1.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長沙市軌道交通4號線北延工程環境保護監測項目(第三次);
1.2 項目編號:CSGDJSJJ-202502;
1.3 采購人:長沙市軌道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1.4 服務期:本項目監測時段從施工單位進場至竣工驗收結束,暫定工期48個月;
1.5采購范圍:本項目環境保護監測范圍為長沙市軌道交通4號線北延工程施工范圍及周邊敏感點,主要監測區域包括但不限于車站工程、區間及出入線工程、停車場工程(或星城車輛段擴容建設工程)及施工臨建區等以及上述施工區域涉及的周邊敏感點;具體詳見本公告附件《技術標準和要求》;
1.6控制價:134168元;
1.7競價響應有效期:自報價截止之日起180(日歷天)。
2.資格要求
2.1供應商須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且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處于有效期內。
2.2供應商或其依法設立的從事檢驗檢測活動的分支機構須具有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資質認定證書,且必須提供資質認定證書全部附表,附表上所列監測項目須包含以下監測參數:COD(化學需氧量)、ss(懸浮物)、pH、石油類、LAS(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eq、汞、鎘、鉻、六價鉻、砷、鉛、鎳、銅、鋅。
若供應商分支機構具有計量認證資質認定證書的,則該分支機構的計量認證資質認定證書中須明確其對外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或者證書的法律責任由供應商承擔。
2.3供應商須具有一個入圍業績,入圍業績是指供應商在提交本項目報價截止之日前36個月內在中國境內自行承擔的單項合同金額5萬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或鐵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環境保護監測項目業績。業績證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復印件為準,時間以合同中甲方簽訂時間為準。
2.4擬任項目負責人須具有環保相關專業高級(含)以上技術職稱。
2.5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2.6被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與軌道公司項目招標采購活動的單位按函告內容執行。
供應商須按本競價采購公告附件1《資格審查等文件要求》提交資格審查資料。未按該要求上傳文件的供應商,將被予以否決。
3.資格審查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評審小組根據本競價采購公告規定的資格要求,按照附件1《資格審查等文件要求》對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資格要求的供應商將被予以否決。
4.成交候選人推薦方法
4.1本項目以不含增值稅總價進行評審。
4.2評審小組從滿足本競價采購公告的供應商中,按照供應商所報不含增值稅總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不超過3名成交候選人。若出現兩家(含)以上供應商報價相同的情形,則采用評審小組票決方式確定成交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