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泊頭市永安新區路網建設工程(泊頭市永安新區地下管網排水防澇工程)—一號干渠路、人民路、長安路監理更正招標公告
泊頭市永安新區路網建設工程(泊頭市永安新區地下管網排水防澇工程)—一號干渠路、人民路、長安路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泊頭市永安新區路網建設工程(泊頭市永安新區地下管網排水防澇工程)一一號干渠路、人民路、長安路監理已由 泊頭市發展和改革局以泊頭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泊頭市永安新區地下管網排水防澇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泊發改審批【2024】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泊頭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泊頭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總投資4045.33萬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價 3451.06 萬元,建設規模:雨水管網總長度約 4439米,污水管網總長度約 5004 米,給水管道約5533 米,其中一號干渠路雨水管道 937米,污水管道959 米,給水管道 1165 米;人民路雨水管道 1865 米,污水管道 2407米,給水管道2610 米;長安路雨水管道 1637米,污水管道 1638 米,給水管道 1758 米。建設地點:泊頭市永安新區
??2.2招標范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進度、費用控制的監理服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協調管理監理服務以及工程缺陷責任期過程中的監理服務。 本次招標最高投標限價 33.61 萬元。 計劃監理服務期:自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驗收及保修階段止。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
(一)投標人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有效營業執照,并具有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且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2、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其他要求: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該項目100%面向小微企業; 。
(二)擬派總監理工程師4、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 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5、本次招標 允許 擬派總監理工程師有在建合同工程;5.1 投標人提供在建工程業主出具的同意書;5.2 招標人對擬派總監理工程師有在建工程的具體要求在建工程的數量不超過2項
。6、其他: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單位具有近三個月養老保險繳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