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市坪山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關于開展2026年度坪山區有害垃圾收運處理服務項目的采購公告
一、項目需求
根據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總體部署要求,為進一步完善我區分類分流體系,做好2026年有害垃圾回收處理工作,規范分類收集、貯存和運輸管理各類場所投放點有害垃圾,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收運體系,開展電池、燈管、家用化學品等有害垃圾分類收集轉運。擬委托專業公司開展2026年度坪山區有害垃圾收運處理服務項目。
二、項目預算
本次采購項目預算275200元(大寫:貳拾柒萬伍仟貳佰元整),響應報價超過預算金額的視為無效響應。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應答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或事業單位法人證等法人證明掃描件,原件備查);
總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許一家采購報價,不允許同時參與本項目采購報價,以分公司名義參與采購報價的,須提供總公司或具有獨立法人的上一級公司出具的愿為其參與本項目采購報價的行為以及履約等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加蓋總公司公章的授權函,以及提供總、分公司的營業執照掃描件,原件備查。
(二)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采購報價,不允許分包,不接受應答人選用進口產品參與報價。
(三)應答人須自行承諾,參與本項目應答前三年內(即從本項目采購需求公告發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6個月),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以及參與本項目采購報價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與其他應答人不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未對本次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