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當湖街道鄉村振興共富項目-2025年當湖街道河道綜合整治工程的招標項目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當湖街道鄉村振興共富項目-2025年當湖街道河道綜合整治工程 已由平湖市發展和改革局以 2512-330482-04-01-720659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平湖市新鑫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招標人為 平湖市新鑫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位于平湖市當湖街道內,項目涉及整治河道6條,分別為車路徑港、新橋港金錢河、八家斗、小葛家橋和朱車橋。
2.2 建設規模:本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虹霓村:車路徑港整治長度850m,新橋港整治長度620m。金家村:金錢河整治長度190m,八家斗綜合整治1處。梅蘭苑社區:小葛家橋整治長度748m。南市社區:朱車橋整治長度260m。
本次對該治理范圍進行綜合整治,主要涉及水下森林及岸坡綠化建設工程、點源污染源治理工程等。
2.3 招標范圍:本工程招標范圍為當湖街道鄉村振興共富項目-2025年當湖街道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施工圖中的全部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2.4工期:120日歷天
2.5本次招標工程總投資約 280 萬元,單項合同估算價約 239萬元,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資格后審方式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2 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在投標人單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投標人須具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的“三類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企業主要負責人4個崗位的A證)、B、C 證(1個),其中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應有任命文件。
(4)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未被項目所在地(平湖市或嘉興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限制投標;
(5)擬派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具有水工(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6)項目施工員、質檢員和安全員應持有中國水利工程協會或中國水利企業協會頒發的全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7)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指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員、質檢員、施工員)必須已在浙江省水利廳“透明工程”應用上公示(https://jsgl.slt.zj.gov.cn/),外地進浙施工企業的委托代理人必須是在浙江省水利廳“透明工程”上已經公示的授權委托人。
3.4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 本項目招標文件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圖紙等所有相關文件均以網上下載方式發放。下載地址:平易招https://www.phpyz.com/tradding/login自行下載。
4.2 招標文件網上下載時間:2026年1月8日至投標截止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