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化學工程集團本溪綠色原料藥產業園項目部-中國化學六化建-基礎設施公司-本溪高新區綠色原料藥產業園基礎設施配套項目(EPC總承包)項目-給排水、暖通、防水、照明、市政管網、交通勞務工程-競爭性談判項目公告
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有限公司
本溪高新區綠色原料藥產業園基礎設施配套項目(EPC總承包)
中國化學六化建-基礎設施公司-本溪高新區綠色原料藥產業園基礎設施配套項目(EPC總承包)項目-給排水、暖通、防水、照明、市政管網、交通勞務工程談判采購公告
1. 采購條件
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有限公司-基礎設施公司-本溪高新區綠色原料藥產業園基礎設施配套項目(EPC總承包),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所需中國化學六化建-基礎設施公司-本溪高新區綠色原料藥產業園基礎設施配套項目(EPC總承包)項目-給排水、暖通、防水、照明、市政管網、交通勞務工程已具備談判采購條件(采購編號:21104130HXCGFA251231003)。采購人為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有限公司,現進行公開談判采購。
2.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2.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標段(包)編號:21104130HXCGFA251231003/01
標段(包)名稱:中國化學六化建-基礎設施公司-本溪項目(EPC總承包)項目-給排水、暖通、防水、照明、市政管網、交通勞務工程-標段包01
* 采購內容及范圍:本溪高新區綠色原料藥產業園基礎設施配套項目(EPC總承包)建設項目所屬公共管廊、危化品停車場、公共應急事故水池、調節池范圍內的給排水(含壓力廢水、壓力污水)、暖通、防水(箱涵防水)、市政管網工程,及其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只含路燈、標志標牌、照明)的勞務施工作業直至竣工驗收合格、移交、保修、安全文明施工及招標人指定的其他工作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資格要求:(1)資質要求獨立法人,持有營業執照具有法律、法規要求的履行合同義務所需要的資質,本項目要求具有施工勞務資質;(2)財務要求稅務部門注冊登記核準的一般納稅人,具備良好的財務狀況和隱定的資金來源,能夠,承擔合作履行的經濟責任。(3)信譽要求:廈約信用良好、分包商近三年不存在騙取成交、嚴重違約情形。無因串標、欺詐或弄虛作假等違法或嚴重違規行為的被政府或業主取消其成交的資格,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中國化學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和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分包商名單”、"不合格分包商名單”、"不良企業(個人)名錄“或“分包商黑名單”
3.2 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申請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