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區住宅小區雨污分流改造項目(參內鎮)(招標公告)
第一章 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被邀請參加投標的單位名稱):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城區住宅小區雨污分流改造項目(參內鎮)已由安溪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安發改審[2025]180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安溪縣參內鎮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源縣級財政資金,招標人為安溪縣參內鎮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鑫盛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
2.2. 工程建設規模:總造價為421.8380萬元,對安溪縣參內鎮 4 個住宅小區實施雨污分流改造,敷設 DN100-500 雨水管 2914 米、DN100-300 污水管 4883 米,雨水立管 37704 米,并沿路設置各類檢查井,分流匯總城市雨水,提升城區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能力。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施工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本招標項目系城區住宅小區雨污分流改造項目(參內鎮)施工招標,工程造價為:421.8380萬元;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對安溪縣參內鎮 4 個住宅小區實施雨污分流改造,敷設 DN100-500 雨水管 2914 米、DN100-300 污水管 4883 米,雨水立管 37704 米,并沿路設置各類檢查井,分流匯總城市雨水,提升城區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能力。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最大排水管徑為DN500、工程造價421.8380萬元;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最大排水管徑為DN500、工程造價421.8380萬元;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4218380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12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無;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2.7.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并達到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