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市雁塔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雁塔區綜合治理中心安保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雁塔區綜合治理中心安保服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綜合管理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2日 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XDZ2026-ZCYT-0108
項目名稱:雁塔區綜合治理中心安保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823,250.00元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1:一年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包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區綜合治理中心安保服務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參與的供應商(聯合體)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區綜合治理中心安保服務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供應商應授權合法的人員參加投標全過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投標的,須出具法人身 份證,并與營業執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參加投標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
(2)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 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 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供應商可將“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網頁查詢截圖加蓋供應商公章附在響應文件中,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權在評標現場對各供應商信用記錄情況進行甄別查詢,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投標人,將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并對查詢結果予以截圖留存)
(3)供應商需具備公安機關頒發的《保安服務許可證》,提供證書掃描件。陜西省外供應商還須出具承諾書(承諾書形式不限),承諾自承接本項目之日起30日內向采購人所在地社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6年01月12日至2026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時間)
途徑: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交易執行-選擇項目所屬區劃-應標-項目投標-未獲取頁面)選擇本項目報名參與并獲取采購文件
方式:投標人有意參加本項目的,應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網(www.ccgp-shaanxi.gov.cn)登錄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申請獲取采購文件
售價: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6年01月22日 09時30分00秒(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