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5年龍游縣跨鄉鎮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各鄉鎮土建泵站設備(第一批次)采購(重招)
根據《龍游縣國有企業采購管理辦法》(龍政辦發〔2021〕58號)等有關規定,衢州興浩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浙江華水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龍游縣跨鄉鎮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各鄉鎮土建泵站設備(第一批次)采購(第二次重招)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QZXHLYCG2025-054
2.項目名稱:2025年龍游縣跨鄉鎮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各鄉鎮土建泵站設備(第一批次)采購(第二次重招)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4.預算金額:525096元
5.最高限價:525096元
6.采購需求:詳見招標文件“第四章 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7.允許聯合體投標:否
8.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歷天內完成供貨、安裝、調試并通過采購人驗收。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龍游縣國有企業采購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落實國企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定資格條件:投標人具有投標產品的制造商或有供貨能力的代理商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代理商必須有生產制造廠商針對本招標項目的授權書,一個生產制造廠商只能授權一家代理商投標。
三、電子評標
本項目實行不見面電子招投標方式。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1.本項目招標文件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網上下載方式獲取。
2.招標文件網上下載時間:自招標文件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
3.供應商按下述要求獲取采購文件,如未在“衢州市陽光交易服務平臺”系統內完成相關流程,引起投標無效,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