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京杭運河高郵段護岸生態修復工程臨時工程拆除項目(重新招標)GYLSGCCC-SG標段招標公告
京杭運河高郵段護岸生態修復工程臨時工程拆除項目(重新招標)GYLSGCCC-SG 標段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京杭運河高郵段護岸生態修復工程臨時工程拆除項目(重新招標)已由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蘇發改基礎發(2020)767號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江蘇省交通運輸廳以蘇交建許字(2024)00176號號批準,建設單位高郵市公共交通事業發展中心負責建設和招標,建設資金來自市級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高郵市公共交通事業發展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項目位于高郵鎮國寺南側,因工程方案調整,需對原施工的臨時便道、圍堰、平臺等進行拆除。項目總投資約120.00萬元。
2.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設1個標段,即GYLSGCCC-SG標段。
招標內容為:對原施工的臨時便道、圍堰、平臺等進行拆除。(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2.3 計劃工期:45日歷天,2026 年 02 月 10 日至 2026 年 03 月27 日(以實際開工日期為準)。缺陷責任期:12 個月。
2.4 質量要求:交(竣)工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次招標項目施工標段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要求為:
(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為中國大陸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持有效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投標截止時間當日不得處于暫扣狀態;
(2)業績要求: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交/竣工日期為準)以來至少完成過一個單項合同額不少于 70.00 萬元的拆除工程施工項目,且沒有發生過重大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3)信譽要求:
a.投標人在最近一次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等級評價(以遞交投標文件截止當日為準)為C級及以上級別(施工類);
b.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未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c.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4)項目經理要求:
①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具有省級或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
②項目經理業績: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交/竣工日期為準)以來至少擔任過一任單項合同額不少于 70 萬元的拆除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不含副職)或技術負責人;
③擬投入的項目經理無在崗項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