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永川三教工業園區水廠及配套設施項目(一期)EPC總承包答疑補遺文件
永川三教工業園區水廠及配套設施項目(一期)EPC總承包
答疑補遺文件(01)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永川三教工業園區水廠及配套設施項目(一期)EPC總承包”招標文件答疑補遺通知如下,本次發布的答疑補遺文件中的所有內容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時,以本答疑補遺文件為準。請各潛在投標人自行下載本答疑補遺文件,不管下載與否,均視為全部知曉其全部內容。
一、答疑文件
質疑1:設計業績要求:完成過1個單項合同金額18000萬元及以上的給水或排水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圖設計業績。設計合同額有歧義是項目18000萬元還是設計費18000萬元?建議調整為“總投資18000萬元及以上”或“工程費用18000萬元及以上”。
回復:已作修改,詳見本次發布的補遺文件。
質疑2:如職稱證上未體現技術專業,但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此職稱證是否滿足要求?
回復:職稱證上未體現技術專業,職稱證不滿足要求。
質疑3:本項目招標文件中對設計業績、施工業績還有設計負責人業績要求為完成過1個單項合同金額18000萬元及以上的給水或排水類市政公用工程。請問,單項合同金額18000萬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含給水或排水工程)的設計、施工還有設計負責人業績,是否滿足本項目招標文件業績要求?
回復:單項合同金額18000萬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含給水或排水工程)的設計、施工還有設計負責人業績,不滿足本項目招標文件業績要求。
質疑4: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承諾部分是否包含和覆蓋招標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諾,投標人是否還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諾?
回復:已包含和覆蓋招標文件要求所有承諾;投標人是否提交其他承諾,由投標人自行決定。
質疑5:****公司中標的****項目,屬于出借資質投標,****公司是否有資格參與本項目投標?
回復:投標人是否有資格參與本招標項目投標以本招標項目招標文件的相關要求為準。
質疑6:招標文件后附的投標文件格式(PDF 簽章版)和用重慶市電子招投標系統導出來的文件格式(word)不同時,請招標人明確,以哪個格式為準?
回復:本招標項目在重慶市電子招投標系統預設不可更改(固化)投標文件格式的,以自動生成的為準(如投標函、封面、共同投標協議等),其余以加蓋電子印章的招標文件(即PDF版)中的投標文件格式為準。
質疑7:投標函附錄條款名稱內容:工期、缺陷責任期、工程質量要求、分包的約定內容是否填寫“達到招標文件的要求”即可?
回復:可以。
質疑8: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1 要求的證明材料全部放入其他資料嗎?需要編制投標人基本情況表、項目管理機構組成表、類似項目情況表嗎?
回復:本招標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要求的證明材料全部放入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其他資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和承諾除外)中;不需要編制投標人基本情況表、項目管理機構組成表、類似項目情況表。
質疑9:招文件件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中2.1 設計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以施工圖通過備案或批復或審查時間為準),完成過1個單項合同金額18000萬元及以上的給水或排水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圖設計業績。請問,此項要求中的設計合同金額18000萬元,是否是指設計合同中工程總投資的費用為18000萬元?5.1.3設計負責人業績要求:投標人擬派的設計負責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以施工圖通過備案或批復或審查時間為準),完成過1個單項合同金額18000萬元及以上的給水或排水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圖設計業績。并在該業績中擔任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或設計項目負責人。請問,此項要求中的設計合同金額18000萬元,是否是指設計合同中工程總投資的費用為18000萬元?
回復:已作修改,詳見本次發布的補遺文件。
質疑10:1.4.1的設計業績要求:完成過1個單項合同金額18000萬元及以上的給水或排水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圖設計業績。設計合同額無法達到18000萬元,建議調整為“總投資18000萬元及以上”或“工程費用18000萬元及以上”。
回復:已作修改,詳見本次發布的補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