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標公告發布
02招標文件發布 03開評、評標 04中標公告 05中標通知書 北三環拓寬改造工程總承包項目招標公告信息發布時間:2026-01-12 18:51:13來源:鹽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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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三環拓寬改造工程總承包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北三環拓寬改造工程 已由 射陽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以 射政服投資審【2025】289號和射政服投資審【2025】299號文件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射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集中建設管理單位(招標人)為射陽縣農業水利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縣財政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北三環拓寬改造工程總承包 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射陽縣境內。
2.1.2建設規模:項目全長約2.9公里,建設內容包括對現狀路面進行拓寬提升改造,拓寬面積約58畝,同步實施本道路拓寬改造工程中的雨污水管網等。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招標暫估工程量清單”。
2.1.3最高投標總限價:5390萬元。
其中:
(1)勘察、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180萬元
(2)建安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5210萬元
2.1.4工期要求
總工期要求:210日歷天。
計劃設計開工日期:2026年3月12日;
計劃施工開工日期:2026年4月11日;
計劃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0月8日
2.1.5 質量標準:合格。
(1)勘察、設計質量標準:合格。
(2)采購質量標準:合格。
(3)施工質量標準:合格。
(4)其他相關服務:合格。
2.1.6 承包方式:工程總承包。
2.2 招標范圍與招標項目內容
(1)招標范圍:項目全長約2.9公里,建設內容包括對現狀路面進行拓寬提升改造,拓寬面積約58畝,同步實施本道路拓寬改造工程中的雨污水管網等。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招標暫估工程量清單”。
(2)招標項目內容
1)勘察、設計:勘察、方案設計與報批、初步設計(編制工程概算)、施工圖設計(含工程預算)等。
2)采購:工程材料、設備的采購。
3)施工:招標項目范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4)相關服務:向招標人提供項目實施過程中相關技術資料與技術咨詢等服務。
說明:招標項目范圍、內容、標準應結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招標暫估工程量清單”、現行有關勘察、設計、施工、驗收規范、招標文件相關內容理解。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申請人應同時具備3.1.1設計資質和3.1.2施工資質(允許聯合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且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相應資質動態監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僅對企業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進行限制)
招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檢查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狀態,對動態監管處于不合格狀態的投標人進行截圖保存,提供給評標委員會。
3.1.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下列設計資質證書條件之一。且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相應資質動態監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僅對企業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進行限制)。
(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等級證書。
(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甲級資質等級證書。
(3)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包含有市政“道路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和“排水工程設計甲級”設計資質等級證書。
3.1.2工程施工資質等級條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等級,并具有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說明:若不同時具備設計資質條件、施工資質條件,應由具有設計資質條件或具有施工資質條件的為牽頭方,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或工程類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本項目招標文件總承包項目經理有在養護期內的綠化養護、市政養護項目的,以及在其他項目擔任設計負責人(非總承包項目經理)的,不屬于招標公告及文件規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標人組建聯合體投標的,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為牽頭單位正式職工。
3.3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自2025年1月1日(含)以來,投標人和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3.2自2025年1月1日(含)以來,投標人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總承包項目經理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3.3自2025年11月1日(含)以來,投標人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江蘇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鹽城市級建設主管部門及所屬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 通報批評的;
3.3.4自2025年1月1日(含)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
3.3.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具體要求詳見3.6.1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 接受 組建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6業績要求:
3.6.1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承擔過類似工程業績,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總承包業績:總承包項目經理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的工程總承包業績。
(2)設計業績:總承包項目經理以設計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過的設計業績、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設計業績。
(3)施工業績:總承包項目經理以施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過的施工業績、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施工業績。
1)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自2023年1月1日以來(竣工驗收證明時間),投標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具有擔任“單項合同中的工程造價、或工程施工費、或投資額、或投資估算額等不小于4000萬元,并包含有管徑不小于1500mm排水管道”市政道路工程(總承包或設計或施工)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業績。
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憑下列材料確認
①中標通知書(非招標項目不需提供,但須提供發包人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掃描件;
②合同掃描件;
③工程已竣工的證明材料[竣工驗收證明、或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備案表等。其中必須包含有設計、監理、施工、建設單位四方公章(如設計與施工為同一單位,材料中必須包含有三方公章)掃描件];
④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輔助材料: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已加蓋項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備案章;或中標公告官網查詢截圖;或提供業績項目所在地縣級及以上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業績真實性書面證明掃描件;或提供該業績已既脛磷》亢統竅緗ㄉ璨俊叭ㄖ諧〖喙芄卜衿教ā被頡敖帳〗ㄖ諧〖喙苡氤閑判畔⒁惶寤教ā鋇牟檠贗家趁媯裨蛞導ú揮樅峽傘�
⑤若中標通知書、合同中均未體現項目負責人姓名的,需提供縣級及以上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項目負責人證明,否則該項目負責人業績不予認可。出現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已竣工的證明材料”、“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項目負責人姓名出現不一致的,需同時提供縣級及以上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項目負責人變更手續,否則該項目負責人業績不予認可。變更手續上需明確變更時前一個項目負責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須明確是否在主體結構封頂前變更)。如變更手續上未明確前一個項目負責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個項目工程量的比例,須另提供縣級及以上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前一個項目負責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個項目工程量的比例的專項證明,否則該項目負責人業績不予認可。房屋建筑工程主體結構封頂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變更項目負責人的,個人業績由變更后的人員所有。如業績工程不止一名項目負責人的,本工程只認可排列第一位的項目負責人業績。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認可。
⑥本招標文件要求的相關指標需在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或“工程已竣工的證明材料”中體現,如提供的中標通知書、合同、“工程已竣工的證明材料”中均未能體現本招標文件要求的相關指標的,須提供業績項目所在地縣級及以上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能反映相關指標的證明,或通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查詢,相關指標能夠體現,投標文件中同一指標,不一致的,以最小的為準。
⑦招標人對投標人提供的中標通知書(非招標項目不需提供,但須提供發包人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工程已竣工的證明材料”等有關業績證明材料懷疑涉嫌造假的,招標人認為需要調查取證時,如能夠調取到當地主管部門存檔資料的,一律以調取的存檔資料為準。
⑧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認可。
3.7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射陽縣縣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2)在招投標活動中因本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為,在“”、“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射陽縣人民政府網”公示期間的。
(3)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均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5)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相關參與人因上述情形,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情況的變化,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3.8中標人須承諾中標的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換,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發生更換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標文件約定的處罰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價2%的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