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R24(2026)-FJFZX-WZCG-11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建設項目為子項湖北省秭歸縣二水廠廢水處理改造及管網(wǎng)完善工程項目,業(yè)主為三峽日清茅坪河生態(tài)治理(秭歸)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PPP項目自籌資金及項目公司銀行貸款融資,建設資金已落實(根據(jù)實際情況確認)。本項目工程所需的一體化泵站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對相關物資采購進行公開招標采購。采購人為湖北省秭歸縣茅坪河流域綜合治理PPP項目經理部(投標文件上可簡稱:湖北秭歸PPP項目部),招標物資包件為:(YTHBZ-01),請有意向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2.1.項目概況
本工程為秭歸縣二水廠廢水處理改造及管網(wǎng)完善工程,涉及加壓泵房、配套設備建設。生態(tài)工業(yè)園加壓泵房改造涉及3臺加壓泵更換,PLC、自控、動力部分改造。延伸段建設包含3座小型加壓泵房建設,配套自控、電力等。辰頤物語加壓泵房1座小型泵房,配套自控、電力等。具體清單詳見技術規(guī)格書。
2.2招標內容:物資名稱、包件劃分、投標保證金等詳見附表1。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采購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3.2本次采購“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如下:
(1)營業(yè)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注冊資本金100萬元及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采購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
(2)財務能力:
投標人為合格增值稅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投標人應提供近兩年度(2024年至2025年度)的相關財務報表,其間注冊的新公司應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招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3)質量保證能力要求:招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xiàn)行標準(按技術規(guī)格書要求);投標人應提供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運輸、售后服務以及承擔其他相關的義務。
(4)供貨業(yè)績:
投標人應具有近三年內(2023年1月至開標之日)招標物資在同類工程項目或國內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供貨業(yè)績至少 1 份(應提供合同復印件,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招標物資生產廠或其銷售公司投標不受業(yè)績限制;
(5)履約信用:投標人近三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約記錄(提供證明材料);無因自身履約問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
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招標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yè)、暫停競談、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等;不在招標項目行業(yè)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處罰期內;投標人在招標階段內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不接受通過“信用中國”網(wǎng)站查詢相關主體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選擇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中鐵二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不誠信當事人名單》《行賄受賄名單》以及被采購人列為限制合作名錄的供應商范圍內。
(6)其他要求:①投標人如是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出具的授權函(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招標物資生產廠銷售代理證明,生產廠家不得與其銷售公司共同參與同一包件的競談,生產廠家不得與其所授權的代理商共同參與同一包件的招標,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具備提供延伸服務的能力。
②本次采購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本次采購接受代理商投標。
③參加同一包件招標的不同投標人的重要股東或管理成員不得為同一人。
④投標人提供增值稅稅率為13%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結算采用一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