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陽新縣南門河水環境治理及基礎設施提升項目(二期)EPC總承包(E4202000067500736001)的招標公告
陽新縣南門河水環境治理及基礎設施提升項目(二期)EPC總承包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E4202000067500736001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陽新縣南門河水環境治理及基礎設施提升項目(二期)EPC總承包(項目名稱)已由 陽新縣發展和改革局頒發湖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證批準建設,項目代碼證號2506-420222-04-01-233942,項目業主為陽新象之印文旅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陽新象之印文旅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凱思(湖北)項目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設計-采購-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陽新縣境內
建設規模:陽新縣南門河水環境治理及基礎設施提升項目,本期建設范圍為水門口段至南湖橋段,主要包括:
(1)水環境治理(沿岸線邊坡整治);
(2)配套基礎設施工程(沿線的建筑立面整治、照明提升、給排水管網改造、電力電信線路改造、防護通道、智慧平臺等);
(3)配套建筑工程(包括商業街、服務中心、停車場及充電樁等)
2.2 招標范圍
本項目采用EPC總承包方式,承包人主要工作為包含本建設項目達到驗收合格標準的全部內容。
1)工程設計:完成本項目所有設計工作內容,根據核準可研概算批復內概算進行限額設計。包含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后續現場服務等所有工作內容及相關圖紙審查。以上設計部分必須達到建設項目交付標準所要求的設計內容。遵照國家、建設部及有關部門頒布的相關設計規范、施工規范等進行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施工服務。設計的深度應滿足建設部現行有關文件要求,并通過發包人組織的審查;
2)設備采購:根據項目實際要求;
3)施工部分:完成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具體按照項目實際要求執行。對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檔案等進行相應的工作和服務,并依據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以上施工工程質量符合國家和建設部現行的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
2.3標段劃分: 不劃分標段。
2.4計劃工期:73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 2026年3月。本項目建筑安裝工程施工費最高限價為47000萬元;工程設計費最高限價為:根據《湖北省工程設計收費參考標準(試行)》廳頭[2023]936號文件收費標準的60%
2.5 其他:設計文件的內容和深度應符合和達到國家規定、工程質量目標達到國家規定的驗收合格標準。依據《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實施辦法》(鄂公管文【2023】25 號)和《關于加強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的通知》(鄂建設規〔2025〕5號),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 ”方法實施招投標活動,有關條款詳見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要求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