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中能源峰峰集團有限公司跨河鐵路橋補充防洪評價資料項目公告
冀中能源峰峰集團有限公司跨河鐵路橋補充防洪評價資料
談判采購公告
1.采購條件本采購項目冀中能源峰峰集團有限公司跨河鐵路橋補充防洪評價資料,項目業(yè)主為冀中能源峰峰集團有限公司煤炭運銷分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采購人為冀中能源峰峰集團有限公司煤炭運銷分公司。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談判采購。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2.1項目概況:冀中能源峰峰集團有限公司跨河鐵路橋補充防洪評價資料;
2.2采購范圍:國家水利部通過水利門戶管理系統核査“回頭看“涉及峰峰集團兩座跨河鐵路橋梁,根據我國水法、防洪法以及河北省河道管理條例,峰峰礦區(qū)河湖長制辦公室需要我公司提供建設審批手續(xù)及防洪評價,因該鐵路橋施工年代久遠,且為國家建設項目,建設審批手續(xù)遺失,屬歷史遺留問題,因橋梁進行加固施工,需要出具防洪評價,因此需要具備相關資質設計部門出具防洪評價,到礦區(qū)河湖長制辦公室進行備案。 2.3項目地點:冀中能源峰峰集團有限公司煤炭運銷分公司;
2.4服務期限: 1.成交單位需在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組建項目團隊,開展現場勘查工作,30個工作日內完成防洪評價報告初稿編制。
2.成交單位需負責與峰峰礦區(qū)水利局、河湖長制辦公室等部門對接溝通,根據審核意見修改報告,確保報告通過評審。
3.成交單位需在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防洪評價資料上報工作,并確保在2026年4月底前取得備案批復文件。
4. 項目實施過程中,成交單位需每周向招標人提交項目進度報告,及時反饋工作進展及問題。
2.5質量標準:編制完成的報告通過評審并取得備案批復文件。
2.6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本次采購對供應商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