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吉木薩爾縣石油溝山洪溝治理工程施工公告
新疆昌吉州吉木薩爾縣石油溝山洪溝治理工程(項目名稱)新疆昌吉州吉木薩爾縣石油溝山洪溝治理工程 (標段名稱)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疆昌吉州吉木薩爾縣石油溝山洪溝治理工程(項目名稱)已由吉木薩爾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吉縣發改【2025】47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吉木薩爾縣水利管理站,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水利發展資金和縣財政配套(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中央水利發展資金:51%、縣財政配套:49%,招標人為吉木薩爾縣水利管理站,招標代理單位為新疆信實工程招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吉木薩爾縣老臺鄉石油溝 ;
2.2 工程規模:對石油溝京新高速至X183縣道以北1.8km段處,山洪溝防治治理長度5.742km,其中,疏浚治理長度3.074km,山洪溝襯砌防洪治理長度2.668km;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對石油溝京新高速至X183縣道以北1.8km段處,山洪溝防治治理長度5.742km,其中,疏浚治理長度3.074km,山洪溝襯砌防洪治理長度2.668km,包括本項目全套施工圖、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補充文件所示范圍全部內容 ;
2.4 最高控制價:8409793.63元, 其中可競爭金額:7999793.63元;不可競爭金額:410000.00元 (含暫列金:410000.00元, 暫估價: 0 元及其他項:0 元);
2.5 標段劃分(如有): 1 個;
2.6 質量要求:合格 。
2.7 工期要求:總工期 143 日歷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3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承擔過1個業績,須提供業績證明資料包括中標通知書、合同文件、竣(完)工驗收證明材料(指合同工程完工證書或竣工證書或完工驗收鑒定書或竣工驗收鑒定書或發包人證明);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工程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文件;上述證明材料必須與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填報公示信息一致,不一致的不予認定;上述發包人證明須經該工程項目水行政主管部門加蓋公章(新獲資質企業采納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業績認定以中標通知書、合同文件、竣(完)工驗收證明材料(指合同工程完工證書或竣工證書或完工驗收鑒定書或竣工驗收鑒定書或發包人證明)為準,證明材料必須載明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姓名,證明材料必須與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填報公示信息一致,不一致的不予認定;上述發包人證明須經該工程項目水行政主管部門加蓋公章)。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水利水電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證),水利行業中級職稱和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3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承擔過1個業績,須提供業績證明資料包括中標通知書、合同文件、竣(完)工驗收證明材料(指合同工程完工證書或竣工證書或完工驗收鑒定書或竣工驗收鑒定書或發包人證明)為準,證明材料必須載明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姓名,證明材料必須與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填報公示信息一致,不一致的不予認定;上述發包人證明須經該工程項目水行政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并在其他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合理低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