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市民中心片區引排能力提升工程一期—青石橋河(湖景北路-干城路)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市民中心片區引排能力提升工程一期—青石橋河(湖景北路-干城路)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工程項目名稱)施工(標段名稱)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市民中心片區引排能力提升工程一期—青石橋河(湖景北路-干城路)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工程項目名稱)已由江蘇無錫經濟開發區數據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青石橋河(湖景北路-干城路)河道綜合整治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錫經數投建發〔2025〕67號、關于市民中心片區引排能力提升工程一期—青石橋河(湖景北路-干城路)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錫經數投建發〔2025〕108號、關于市民中心片區引排能力提升工程一期—青石橋河(湖景北路-干城路)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的批復 錫經數投建發〔2025〕134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法人(注:未成立項目法人的為項目業主)為無錫經開公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人為無錫經開公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翔順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市民中心片區引排能力提升工程一期—青石橋河(湖景北路-干城路)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施工(標段名稱)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建設地點:項目位于無錫經濟開發區貢湖大道東側,南起干城路,北至湖景北路。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總投資金額、總工期:本項目位于無錫經濟開發區貢湖大道東側,南起干城路,北至湖景北路。主要建設內容包括:(1)河道工程:將青石橋河(湖景北路-干城路)段河道整體向貢湖大道側偏移約10m,全長約325.7m,新建護岸 654.3m;(2)土方工程:本工程開挖土方約31156m3,回填土方約13131m3;(3)清淤工程:對現狀河道進行清淤,合計約2682m3;(4)雨水管道工程:d1000Ⅱ級鋼筋混凝土管36m,d1200Ⅱ級鋼筋混凝土管12m,1800x1200 鋼筋混凝土雨水檢查井1座,Φ1800鋼筋混凝土雨水檢查井2座,d1000出水口3座,d1200出水口1座;(5)景觀綠化工程:景觀鋪裝面積約2100m2,綠化面積約2300m2。本工程等別為Ⅳ等,主要建筑物級別為4級,次要建筑物為5級,臨時建筑物等級為5級。項目總投資金額約:1361.47萬元,總工期:180日歷天。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工程(以工程量清單為準)。對應投資金額:1098.85萬元。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18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開工令為準。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賠償金額是以中標價的萬分之五來計算。誤期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為中標價的5%。
2.5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如不能達到上述要求,發包人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直到承包人整改至上述要求,并向業主按合同價的5%支付違約賠償金。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證書: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證書在有效期內的獨立法人。
(2)財務要求:提供投標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新成立企業只需提供從成立之年份起的財務報告或驗資報告)。
(3)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提供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3年1月14日(含)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指單項合同價≥450萬元的水利工程],類似工程業績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發包人單位公章(非項目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施工合同、竣工(完工)驗收合格證明(均需經設計、監理、施工、建設單位四方蓋公章(非項目章)的)或合同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含驗收工作組簽字表)或竣工驗收鑒定書,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經理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