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華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S14川主寺至紅原高速TJ4項目供暖設施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四川華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S14川主寺至紅原高速TJ4項目
供暖設施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1.1項目概況:S14川主寺至紅原高速公路TJ4標合同段,在四川省阿壩州紅原縣境內,路線經過行政區域為色地鎮、阿木鄉。起止樁號為:K56+305-K79+255,正線全長22950m。項目結構物特征:項目涉及路基、橋涵、隧道,本標段包含隧道2025m/2座,橋梁5680m/20座,路基總長15.24km。停車區一處:阿木停車區。橋比:24.75%,隧比:8.82%。
1.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內容是針對四川華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S14川主寺至紅原高速公路TJ4項目經理部所需供暖設施設備采購,供應總數量見附表。實際制作數量和安裝時間根據使用項目的施工需求確定;投標人若中標后,需直接與四川華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S14川主寺至紅原高速公路TJ4項目經理部簽訂供暖設施設備合同。招標供暖設施設備為1個包件,招標數量僅作為投標報價的共同基礎,不作為最終供貨和結算的依據。
2. 投標人資格2.1投標人資格條件
(1)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投標人需具備招標物資生產銷售或供暖設施設備生產銷售經營范圍的相關資質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經稅務部門注冊登記核準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需體現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范圍須包含“鍋爐銷售”“特種設備銷售”或類似相關業務內容。并持有有效期內的《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此為強制性準入條件。
(2)質量保證能力要求:投標人須承諾其提供的供暖設施設備采購完全滿足本項目招標文件技術規格和服務要求中的所有指標。
(3)業績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期間參與簽訂的與本項目類似的供暖設施設備安裝相關合同;供貨合同不少于2份;(注:可選擇提供中標通知書和安裝服務合同掃描件,并附帶結算發票及發票驗證)。
(4)財務要求:服務商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投標人須具備良好的財務狀況和足夠的資金能力履行合同,特別是具備承擔本項目可能產生的墊資風險的能力。提供近兩年的財務報告或報表;新公司或注冊不足兩年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可提供注冊至今的財務報表(如驗資報告、銀行資信證明等)。投標人出具承諾函,實行先貨后款且不低于200萬元的墊資能力。
(5)信譽要求:
①投標人(單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在近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不接收其投標。投標人須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格式將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承諾函附于投標文件中,若存在隱瞞的一經查實將取消中標候選人及中標人資格。
②投標人沒有被四川路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單”或上年未被公司評定信譽等級為“C”級。
③投標人未處在四川路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的四川路橋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名單內。
④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被列為嚴重違反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不接受其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