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烏溪江西干渠灌區引調水工程(一期)遷改工程施工監理公告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烏溪江西干渠灌區引調水工程(一期)遷改工程經相關部門批準,同意建設。資金來源為 自有資金,出資比例為 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衢州市水電發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 衢州市兩山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的 施工監理 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內容
2.1 項目概況
項目概況:
(1)輸水管道部分本次改線方案將原設計樁號 K1+340~K2+068 段管道(雙管 DN1600 球墨鑄鐵管)重新埋設,改線后管線總體布置設計樁號為 TK0+000~TK0+786,線路總長 786m。
(2)附屬構筑物將該段原設計樁號 K1+403位置排氣閥井(尺寸 2.3m×6.3m)改建至設計樁號TK0+380處;另將該段方案原設計樁號 K1+484位置排泥閥井(尺寸 3.8m×4.4m)改建至設計樁號 TK0+131處。
項目建設地址:衢州市衢江區。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服務期:施工監理服務期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止,施工工程缺陷責任期為2年(從合同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項目質量目標:符合現行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標準及施工圖紙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
概算投資額:本項目工程造價約2097.86萬元,其中建安費1580.6萬元。
2.2 監理范圍與監理工作內容
監理范圍:
(1)施工監理服務范圍: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責任期結束以及合同工程結算審核結束為止的各項監理工作,主要包括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監理和工程結算審核、審計、專項檢查的監理服務工作。對該工程投資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建設安全監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組織協調,并進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2)具體及其他工作內容:詳見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3. 投標資格條件要求
①具有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的獨立法人;
②擬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具有水利部頒發的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專業為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執業資格【(或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水工建筑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不得有在建工程的監理業務(含已中標工程或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的監理業務,余同);
③擬派的項目組成員水工建筑專業監理工程師(1名)、水工建筑監理員(水工專業)(1名)(具有水利部頒發的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專業為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執業證書【(或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水工建筑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或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培訓合格證書或聘任證明材料),監理人員均未在其他建設工程中擔任監理任務;
④投標人應在本項目投標截至日前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信息平臺”或“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上公示擬派的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業績相關信息;
⑤投標人及擬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近三年均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詢結果為準);
⑥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日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未列入浙江省重點建設工程招投標失信黑名單的(以省發改委公布的紕漏期內的失信黑名單為準);
⑦投標截止日未被記入不良行為且在公示期的。不良行為是指投標人或其擬派總監理工程在投標截止日有衢州市及所屬縣(市、區)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或招投標綜合監管部門、浙江省及所屬設區市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或招投標綜合監管部門、國家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正在公示的不良行為或被上述部門列入失信“黑名單”的;(有期限的按期限,無期限的按發文之日起6個月計)
⑧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招標文件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網上下載方式獲取。
4.2招標文件網上下載時間:自招標文件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
4.3投標人按下述要求獲取招標文件,如未在“衢州市陽光交易服務平臺”系統內完成相關流程,引起投標無效,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