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上海局集團公司新長工務段南通市區域供水平海線建設工程穿越滬通鐵路及寧啟鐵路工程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上海局集團公司新長工務段南通市區域供水平海線建設工程穿越滬通鐵路及寧啟鐵路工程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STGCHDJL-2026-0060-GK)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上海局集團公司新長工務段南通市區域供水平海線建設工程穿越滬通鐵路及寧啟鐵路工程項目已由集團公司批復文件及文號:上鐵辦工函﹝2023﹞145號《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室關于南通市供水管穿越滬通鐵路及寧啟鐵路的復函》及新長工務段黨政聯席會議和業務外包信息管理系統(審批編號:P-XCGW-GW-WWGCSG-2026-000001)的審批批準實施,建設資金來自外委,招標人為中國鐵路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新長工務段。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寧啟鐵路下行K260+448。
2.2 項目內容
新建2-d2400×250mm鋼筋混凝土套管在寧啟鐵路下行K260+448處路基段采用泥水平衡法頂進下穿鐵路。套管軸線長度132.5m,套管軸線與寧啟鐵路上下行交角均為80°,套管頂距離寧啟鐵路下行鐵軌底距離為14.23m,工作井(圓形沉井,井內直徑16m,深13m)在寧啟鐵路西側,邊緣距鐵路下行線路中心60.1m;接收井(圓形沉井,井內直徑16m,深13m)在寧啟鐵路東側,邊緣距鐵路上行線路中心70.7m。
2.3 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80日歷天
2.4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含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鐵道部適行,以下均稱國鐵集團)有關標準、規范要求。
2.5 標段劃分:本項目招標劃分為1個標段。
2.6 鐵路營業線(鄰近營業線)施工:本項目施工 含 鐵路營業線(鄰近營業線)施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企業基本條件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證明材料:①投標人有效的營業執照;②投標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企業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為2024年度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工務系統A級施工準入單位或新長工務段B級及以上施工準入單位。
(2)投標人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證明材料:投標人有效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3.3 企業業績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業績,且業績良好,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2023年1月1日以來鐵路營業線頂管施工業績。
證明材料:投標人(合同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
證明材料說明:
(1)合同簽訂日期和合同約定工期開工日期均須包含于本條要求的時間范圍。
(2)合同發包內容應包含本條要求的業績內容;若合同發包內容無法體現本條要求的業績內容但實際發生的,投標人須另附合同甲方的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證明材料中須明確是否包含本條要求的業績內容,證明材料格式自擬。
(3)合同履行進度為0的,不視為有效合同。
3.4 擬派主要人員要求
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主要人員至少包括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其他主要人員由投標人根據本項目特征自行安排。
(1)項目經理要求
1)項目經理業績要求:項目經理自2023年1月1日以來具有至少一項擔任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等管理崗位期間實施的鐵路營業線頂管施工業績,且業績良好,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證明材料:投標人(合同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
證明材料說明:①合同簽訂日期和合同約定工期開工日期均須包含于本條要求的時間范圍。②合同內容無法體現投標人(合同乙方)擬派項目經理擔任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等管理崗位的,需提供合同甲方的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證明材料中須明確擬派項目經理在對應合同中所擔任崗位,證明材料格式自擬。③合同發包內容應包含本條要求的業績內容;若合同發包內容無法體現本條要求的業績內容但實際發生的,投標人須另附合同甲方的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證明材料中須明確是否包含本條要求的業績內容,證明材料格式自擬。④擬派項目經理崗位證明與合同發包內容證明為同一合同證明的,可合并證明。⑤合同履行進度為0的,不視為有效合同。
2)人員社保要求:項目經理須具有2025年1月1日以來任意連續6個月的投標人社保繳納證明。
證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繳納證明(社保繳納單位為投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