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園博園濕地花溪停車場建設項目公告
重慶園博園濕地花溪停車場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重慶園博園濕地花溪停車場建設項目已由兩江新區經濟運行局以重慶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項目代碼:2508-500351-04-01-532525)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重慶市園博園管理處,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重慶市園博園管理處。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兩江新區翠云片區B23-1-8/08地塊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項目建設總用地面積為13475平方米,建設總建筑面積:22046.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3882.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18164.06平方米。工作內容包含:建筑工程、裝飾工程、安裝工程、室外附屬工程、建設停車位約472個及配套等。
2.3 ?本項目工程總投資金額:7000.00萬元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約6320萬元。
2.4 招標范圍:本項目為EPC總承包工程,主要包括項目詳細施工圖設計、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包括實施過程中的所有檔案移交),具體范圍為:
(1)設計范圍:按照現行設計規范與招標人提供的初步設計圖紙及要求完成該項目施工圖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滿足本項目功能性要求、建筑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相關行業設計標準、項目報建要求(若需要)施工圖審查及備案要求、竣工驗收標準等;施工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的設計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各類專項設計以及完成各類評審會并協助招標人完成各階段各項審批手續的辦理等工作。
(2)施工范圍:按照審核確認的施工設計圖紙與招標人的要求,完成該項目在達到項目竣工驗收與整體移交狀態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施工準備(通電、通路、通水、土地平整等)、全部施工內容及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
(3)EPC實施過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協助EPC總承包各階段的報建、審查、審批、核準、辦證、備案、外協談判等的相關手續辦理;協調配合完成必要的安全評估和檢查、竣工圖的審核;完成竣工圖的編制,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等直至滿足招標人要求并交付招標人接收使用及工程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整改工作。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 540 日歷天,缺陷責任期 24個月。其中:
?設計周期:?施工圖設計 60日歷天;
?施工工期: 480日歷天;
3.政府采購工程
3.1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是 ?否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以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
4.1.1.1設計資質:投標人須具備下列
(1)、
(2)、
(3)資質之一:
(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建筑行業甲級資質;
(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資質;
4.1.1.2 施工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4.1.2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業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實施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4.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須由施工單位作為聯合體牽頭人,簽署共同投標協議,明確聯合體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并提供共同投標協議,聯合體成員單位不得超過2家,其中負責施工的單位不超過1家,負責設計的單位不超過1家。
(2)聯合體牽頭單位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向招標人提交聯合體牽頭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3)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組成聯合體的成員單位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對本項目單獨投標,也不得與其他單位組成新的聯合體參加本項目投標。
(4)共同投標協議約定的成員分工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1條和1.4.2條相應要求。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給予經濟補償。 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5.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