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地鐵20號線五工區止水材料采購方案
公告
公告標題:深圳地鐵20號線五工區止水材料采購公告
公告內容:其他采購采購公告 1. 采購條件
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20號線二期施工總承包土建五工區 項目因施工需要,擬對 止水材料 進行其他采購。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
采購人為 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20號線二期施工總承包土建五工區 。
2. 采購內容
止水材料 ,具體詳見附件采購清單。
3. 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經工商、稅務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內容與本次招標采購產品相符的生產商,同時應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投標人須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等證件;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納稅人,可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3.2 生產廠家需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企業注冊時的實繳資金不少于5000萬元人民幣;
3.3 生產廠家生產能力要求:具有年產3000萬平方及以上的生產能力,擁有自檢試驗室,對產品要求的每個指標都有檢測的設備、檢測記錄結果,且應具備相應的倉儲、運輸能力;
3.4 須具有質量保證體系、檢測體系認證齊全且生產廠家應通過ISO9000質量管理認證體系;投標產品具有2022年1月1日以后CMA或CNAS認證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合格檢測報告;投標產品具備由國家權威檢測部門出具的近二年的質量檢測報告;因產品質量問題被交通建設主管部門或其他機構通報暫停投標資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設市場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投標。
3.5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財務狀況,應提供近三年(21年、22年、23年)來同類工程同類物資供應的使用單位中標通知書或合同證明、履約良好的證明資料。
3.6 近3年內未發生合同供貨履約方面或產品質量方面的訴訟案件。參與工程材料招標時,兩年內未因質量、安全等問題受到地級及以上政府相關部門的處罰,無違法記錄。
3.7 投標人須提供無行賄、受賄犯罪記錄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3.8合作業績要求:企業應屬于中國交建二級子公司及以上層級供應商網絡內,近3年內至少有5個公司工程項目或國家重點工程項目的供貨合作業績,企業近3年平均年綜合銷售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并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9技術服務要求:擁有專業化的服務管理團隊,提供產品使用技術指導,人員服務意識及水平處于行業內的領先水平;
3.10履約服務要求:近兩年內未發生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3.11 集團國內供應商準入標準:
1)具有法律主體資格,持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并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2)生產商需具有一定的生產能力、規模和相應的技術力量,并具有IS09001質量體系認證證書、IS014001環境體系認證證書、IS045001職業健康安全體系認證證書。對于國家強制執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行業產品,需提供生產許可證或其他強制認證證明;
3)提供的產品需符合法律規定。對于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中的產品,需提供產品認開證書;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務跟蹤體系;
5)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
6)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近三年經營活動中無違法記錄,并與中交集團無重大法律糾紛記錄。
3.12 供應商近3年內應具有不低于3個在深圳市區域的供貨業績。
3.13 本次招標結果需經建設單位深圳地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考察后選定,如未通過深圳地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考察,將取消中標資格;
3.1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或經銷商投標。
4. 采用其他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根據項目部總經部要求,地鐵20號線項目各工區止水材料統一由總經部(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牽頭組織招標,再由各工區根據招標結果與中標單位簽訂購銷合同。目前總包已完成各工區止水材料招標,本次對其招標結果進行流程關聯。
5. 擬定唯一供應商(服務商)名稱、地址
止水材料(ZS-03):成都賽特防水材料有限責任公司。
6. 公示時間
本公示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8 日 11:00 至 2026年 11月 23 日 12:00 止,若有異議,可在公示期截止前聯系。
7. 聯系事宜
采購組織單位: 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20號線二期工程20111標土建五工區工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