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三峽集團新能源公司齊岳山二三期風電場風機葉片紅外輻射除冰防凍技術研究及工程示范項目公告
第一章 采購公告
新能源公司齊岳山二三期風電場風機葉片紅外防輻射除冰防凍技術研究及工程示范采購公告
采購編號:Q2611003230018
1.采購條件
根據有關計劃安排,采購人湖北能源集團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采購人)對 新能源公司齊岳山二三期風電場風機葉片紅外輻射除冰防凍技術研究及工程示范 項目進行 ?談判采購 □詢比采購 ,本項目 ?采購人自主采購 □采購代理機構為:____(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發布采購公告。
2.采購范圍
2.1項目簡介
齊岳山二三期風電場位于湖北省恩施利川市齊岳山山脈,安裝66臺聯合動力UP86/UP97型風機,其中UP86機型33臺,塔筒高度66米,葉片長度43米;UP97機型33臺,塔筒高度80米,葉片長度48.5米。風機葉片均為聯合動力江蘇連云港分公司生產。因風電場海拔高,環境濕度大,機組葉片在冬季經常受到結冰困擾導致停運,同時面臨葉片覆冰隨時墜落傷人或損壞設備的安全的風險。為積極探索解決該問題的有效措施,風電場擬選取2臺風機開展葉片紅外輻射除冰防凍技術研究及工程示范。
2.2采購內容
本項目擬在齊岳山二三期風電場選取2臺風機開展葉片紅外輻射除冰防凍技術研究及工程示范。針對適用于風機葉片紅外輻射除冰防凍技術進行研究、開發與應用,完成以下研究內容和研究成果:
2.2.1項目實施前置條件
項目實施前由供應商組織專家對項目技術方案進行論證評審,并向采購人提交論證評審材料。若論證評審通過即可開展本項目工作,若不通過應在3個月內完成方案修改并重新進行論證評審,重新論證評審通過后即開展本項目工作,否則本項目不執行并與供應商無償解除合同。論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葉片吸波疏水性涂層是否會對風機葉片造成損傷或影響風機氣動性;
(2)風向標支架加熱是否會對風機設備造成損傷;
(3)紅外輻射除冰過程是否會對葉片造成物理損傷。
2.2.2采購內容
(1)在選取的2臺風機上開展葉片紅外輻射除冰技術研究,每臺風機安裝2臺研制的紅外輻射除冰樣機(共計4臺)、紅外輻射除冰監控系統1套(包括配套的工作站、交換機等),開展風機風速儀、風向標、測風架防冰凍改造;
(2)2臺風機的除冰設備分兩批次安裝,在第一個完整的覆冰周期內,先選取1臺風機實施紅外輻射除冰設備安裝。首個覆冰周期內,該風機相較其余全場同類型風機平均值,其挽回的覆冰損失電量達到50%以上時,在第二個覆冰周期內,再增加1臺風機開展紅外輻射除冰設備安裝。若在第一個覆冰周期內,第1臺風機未完成挽回風機50%以上的覆冰損失發電量標準要求,則不開展第2臺風機的紅外輻射除冰設備安裝。
2.2.3研究內容
(1)解決冰凍天氣下風電機組葉片智能除冰問題。利用基于紅外輻射的全自動葉片除冰設備與吸波疏水性涂層及其配套的360°周界安防監測系統,實現風機葉片的可控除冰。